张献忠(1606—1647),字秉吾,号敬轩,陕西定边县人。他出身贫苦,面黄身高,彪悍机警,力大无穷,因其凶狠似虎,且脸蜡黄,绰号“黄虎”。张献忠早先贩卖红枣,后当捕快,一身好武艺。明末天启年间灾荒不断,民不聊生。他遂组织农民起义,先后克凤阳、焚皇陵、破开县、陷襄阳,破武昌后,自称大西王。
当时农民起义军有13支队伍,王嘉胤、高迎祥、刘国能、罗汝才等。但除“闯王”高迎祥(李自成后加入),张献忠所部最具作战能力。张献忠狡诈而有手腕,擅长用计。他转战于陕西、山西、河南、安徽、湖北、四川,屡战屡胜,从几千人发展到几万人,成为一支精锐的作战队伍,与明朝官兵对垒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后来,几支农民军连遭挫折,闯王高迎祥遇伏被杀,李自成苦苦支撑后,率十八骑逃出潼关。刘国能兵败投降,罗汝才徘徊不前。由于杨嗣昌率兵围剿,张献忠被左良玉击败,被迫接受“招抚”,任副将一职,但他暗中积草屯粮,招兵买马,却未引起明朝政府足够重视。崇祯十二年,张献忠反,杀县令阮之钿、御史林铭球。
李自成先后引进失意的知识分子,接受牛金星、宋献策、李岩建议,提出“均田免赋”口号,又严肃军纪,起义军所到之处,颇受当地百姓欢迎。张献忠则治军不严,其队伍对官兵与百姓大开杀戒,导致尸体成山,血流成河,河道为之堵塞,“武昌鱼几不可食”。张献忠还假设科举,诱骗四川学子前来杀尽斩绝。
由于张献忠极度缺乏安全感,对任何人充满猜忌,他为打探部属有何不满,派亲信扮作小兵混入军中,发现非议者,一律处死。张献忠以嗜杀为乐事,他创造“生剥皮法”,为欣赏临死者的惨状,竟规定若人皮未被全剥下而被杀者死去,由刽子手抵命。其乡人来拜访,张献忠热情设宴款待,又送金银珠宝,不料在他们返回途中,张献忠命卫士伏击,尽被斩首。亲兵宿将稍有过失,也不免一死,这是其部下将士后来反戈的原因。
李自成率军攻入北京,明思宗自缢于煤山。李自成与其文臣武将被胜利冲昏头脑,沉湎享乐之中,大将刘宗敏强占山海关总兵吴三桂之爱妾陈圆圆,致使吴三桂“冲冠一怒”降清。李自成在吴三桂与清军夹攻之下,仅占领北京42天,就节节败退,李自成下落,一说被村民打死;一说逃逸当了和尚。
张献忠率军攻打重庆,屡攻不下,便憎恨城内百姓。破城后,三万守军当了俘虏,张献忠竟命刽子手将这三万俘虏的右手一一砍断,并血屠全城百姓。据《明季南略》载:“城中数百万生灵无一逃者。”南明隆武二年,张献忠命心腹大将刘进忠驻防,为明朝降清将领马科击败,张献忠闻之怒甚,刘进忠大恐,怕遭杀害而投降清军。张献忠将其手下众将士悉数坑埋。后对垒,张献忠轻敌,穿飞龙蟒袍出,被刘进忠识之,清军善射者雅布兰一箭射中,张献忠应声落马。杀人无数的张献忠终于一命呜呼。
张献忠具有非凡的军事才华,但他领导的农民起义最终仍惨烈失败。正如有史学家评价,他的噬杀彰显了人性之恶。当一个丧失理性的人居于权力之巅时,他所能展现出的或许只是无比巨大的破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