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的“南北榜事件”

2024-09-03    作者:刘年贵

  众所周知,高考因地区不同,其难易程度和录取比率也就存在着差异。此现象并非现在才有,早在几百年前的明朝就出现过,明初朱元璋时期的“南北榜事件”直接推动了这一思想的形成并付诸实践。

  洪武三十年(1397)春,朱元璋举行了此生中最后一次的科考。为了显示对此次考试的重视,特命刘三吾为主考官,白信蹈为副主考官来主持考试。刘三吾,湖南茶陵人,翰林学士兼东宫太子老师,《明史》赞曰: “三吾博学,善属文。帝制《大诰》及《洪范注》成,皆命为序。”且刘三吾与汪睿、朱善并称为“三老”“国之至宝”。

  三月放榜,从榜首宋琮到榜末的刘子信,都是南方考生!更让人吃惊的是,后面的殿试,录取福建闽侯人陈为状元,这就更加激怒了北方举子,他们认为主考官和副主考官都是南方人,有意偏袒南方举子。“三吾南人,私其乡。”朱元璋让翰林院待讲张信复查考试,可是张信复查结果与前面一样,这下引起了北方官员的不满,他们诬告张信暗中勾结刘三吾,故意进呈北方考生的劣等试卷以迷惑皇上。

  朱元璋大怒,严令彻查此事,主考官刘三吾定为“蓝玉余党”,发配边疆,“以老戍边”。白信蹈及复查官张信等一众考官二十多人皆凌迟处死。状元陈被问斩,给他和探花刘士谔所定的罪名是“不行明白,用笔批直,有惑圣览”。所选贡士全部罢黜。

  是年五月,朱元璋亲自阅卷,选定了61名贡士。从第一名的韩克忠到最后一名,全是北方人。这就是有名的“南北榜事件”,因其发生在春夏之交,故而又称“春夏榜之争”。

  “南北榜事件”其实就是皇权政治直接干预下的冤案,并非考官们徇私舞弊之举。刘三吾此时已是85岁高龄,且位极人臣,没必要以身犯险。再说三吾本茶陵人,而湖南只有一人上榜,于情理也说不通。何况刘三吾品行端正,“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至临大节,屹乎不可夺”,必不肯干此龌龊之事。造成南方考生绝对优于北方的重要原因,是南方战乱较少,经济、教育遭受摧残相对就小。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明朝各科状元共89人,其中南方籍75人,占总数的84.3%”,就是洪武、建文、永乐各个时期诞生的进士人数,也是南方绝对压到北方。

  基于这种状况,杨士奇于洪熙元年(1425年)向仁宗提出了南北分卷建议,决定当年会试:“取士不过百名,南卷取十之六,北卷取十之四”,后又在南北区之间加了中区,“以百名为率,南北各退五卷为中卷”。可是当年仁宗驾崩,此建议并未实施。直至宣德二年(1427年),宣宗正式确立南北分卷考试,并将此作为明代科举定例。

  “南北榜事件”无非是朱元璋借科举笼络人心,维护朱明统治的手段而已,“北方人士服属于元较久,虑遗民犹有故元之思,颇欲以假科举名以笼络之”,并非真正“为国选才”。可惜刘三吾等人不明就里,白白成为政治牺牲品,史书也叹三吾“不悟太祖之意,致有此祸”。

  当然,“南北榜事件”既笼络了人心,又促使北方教育有了明显的发展,“无地不设之学,无人不纳之教。庠声序音,重规叠矩,无间于下邑荒徼,山陬海涯”,并且推动了明代科考分区选拔人才制度的确立。更重要的是,之后国家因地区差异,而制定不同标准和政策来选拔、任用人才。这也为当今高考分区命题和划定录取线提供了先例和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