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是如何退休的

2024-07-23    作者:刘志杰

  古代官员退休称为“致仕”,“退休”一词在唐代时才开始出现,韩愈在《复志赋》的“序”中写道:“退休于居,作《复志赋》。”由此可见,他的《复志赋》是退休在家后才写出来的。

  对退休年龄的界定,各个朝代有不同的规定。《礼记》记载,周朝 “大夫七十”才能退休,此后的历代都基本沿袭了这一制度。因古人平均寿命并不长,70岁退休对大多数官员来说,基本算是终身制了。到明清两代时,才逐步将退休年龄改为60岁。尤其是清朝,根据官阶的大小,将低级武官的退休年龄大大提前:“参将五十四,游击五十一,都司守备四十八,千总、把总四十五。”也就是官越小退休越早,这与以前的“终身制”形成了鲜明对比。

  虽然退休年龄已有明确规定,但凡事都有例外,那些国家离不开的科学人才是很难退休的,如元朝的天文学家郭守敬,70岁后曾数次申请退休,但就是得不到批准,结果86岁时卒于任上。因为他,朝廷还专门修改制度:太史院的天文官不能退休。

  对官员退休后的待遇,历朝历代都比较重视。《礼记》曾记载:卿大夫退休后称“国老”,一般官吏称“庶老”——从称谓上就可以看出对退休老臣们的尊重。唐朝则规定要为退休的官员举办欢送仪式,这与今天颁发“光荣退休”证书有异曲同工之妙,同时还规定,三品以上官员退休后,仍恩准在朝廷行走,参与国家大事。而明朝则规定:退休官员在参加宴会、祭祀等活动时,仍享有原有职级的礼遇。为了确保退休官员老有所养,汉代规定年俸禄在两千石以上的官员退休后,仍可领到原俸禄的三分之一作为养老金。魏、晋时期会给退休官吏委任一个“顾问”类的闲职,将他们供养起来。唐代则为五品以上的退休官员发放半俸,五品以下的则赐给一定数量的田地养老,对房玄龄、宋璟等功臣元勋,经皇帝特批,退休后仍可保留全额工资。

  因达不到规定年龄而想提前退休的官员,会选择“告病”这个比较好的理由,告病退休称为“乞骸骨”,意思是:求皇帝可怜可怜我,将我这把老骨头还给我。唐朝时规定官员退休年龄是70岁,对朝廷贡献大的还要延缓退休年龄,而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的李靖,因时常受伤病困扰,在64岁时就“上表乞骸骨”,唐太宗虽不舍这位开国元勋,但仍体谅地恩准其退休了。

  官员主动请辞、提前告老还乡也是古代退休制度所允许的,明弘治四年(1491年),明孝宗朱祐樘就曾专门下旨:“自愿告退官员,不分年岁,俱令致仕。”意思是:如果有官员想提前退休,我会很爽快地批准同意,反正想当官的人多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