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分摊水电费

2024-07-04    作者:马忠倍

  上世纪五十年代,我家住在原南市区石库门带老旧木梯的公房的三楼。那时,老房子里没有管道煤气,也没有液化气,每户人家都用煤球炉。一个楼门共用的电表和水表,称为大电表和大水表。当年住在石库门老房子里,每月分摊、收取和缴纳水电费,成了一桩烦心事。

  记得我住的公房是5户人家共用一个5安培的电表。电表装在一楼上二楼的拐弯处,一目了然。每月查表员查完电表后,将单子放在电表箱里。由于5户共用一个表,电费需要各家分担,就要计算各家应摊的份额,这个活儿由各户轮流担当。

  那时,各家除去点灯照明,几乎没有家用电器,因此主要是按灯头个数及灯泡瓦数分摊电费。算起来还算方便,先挨家挨户问清楚每户用电的灯口和瓦数,计算出全户总瓦数,再用每瓦实际钱数乘以每户的用电瓦数,还要把上月余额写清楚,收一次电费得挨家挨户跑两三趟。后来各家各户逐渐添置了一些电视、音响等,于是有的住户就安装了分表,收电费就有些麻烦了。先要挨家挨户查灯口,查分表底数,安装分表的就按分表数出电费,余额再由没装分表的各户计算出电费,再算电费、摊派差额,然后才能收电费。

  水表则装在弄堂水门汀下的洞洞里,上面盖着一块石板,查表员每次都要用铁钩钩起石板,蹲下身用手电照着读数,很是费劲,然后将水表单放入大门上挂着的公用信箱里,由住户自己去缴费。

  那时5户人家共用一个水表且只有一个龙头,所以水费也得分摊。水费分摊的办法是按人头计算,即家里有几个常住人口就分摊几个人的水费。5户人家人多嘴杂,有时就为平时不在家,仅周末回家住的人是否算常住人口发生分歧,严重时还闹些小矛盾。很多人家都有亲戚来往,暂住一阵很正常,如果谁家来了亲戚就不能按原来的人数报,就会统计暂住的人数和天数,住满10天或20天的,就算半个月或全月;谁家洗衣服洗拖把水放得“哗哗”的了,也会有人提醒;还有更奇葩的,小孩子算半个人。一次收水费,两位邻居争了起来,一个说,你家三个半人,那边的孩子不高兴了,我咋只算半个人?我是一个人!然后就被他的母亲拖到身后:“你又不懂,插什么话!”

  收取水电费这个活儿我干过。记得从小学开始,我就跟着母亲拿着算好的一张纸,装好预备的零钱,挨家挨户上门收取。中学以后,每次轮到我家收电费,我都主动承担。

  有一天回家,看到门上有一张便条,上面写着:“××,上月电费,我帮你代收代交了,你家是15.5元。亭子间。”我这才想起,应该轮到我们家去收水电费了,因急于完成作业给忘了,我赶紧下楼找到邻居当面道谢,并还给他垫付的钱。这种活儿一直到各家装了独立的电表水表后才得以结束。

  共用电表水表,分摊电费水费,轮流负责收缴是那时生活的常态。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城市的发展,它已退出历史舞台,成为我们那代人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