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觏:为自由市场竞争辩护的思想家

2023-08-29    作者:徐信虎

李觏(1009年—1059年),字泰伯,号盱江先生。建昌军南城(今属江西抚州)人,北宋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改革家。他反对道学家不许谈“利”“欲”的虚伪道德观念,认为:“人非利不生,曷为不可言?”“欲者人之情,曷为不可言?”他很重视发展生产,指出“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主张做到“人无遗力,地无遗利,一手一足无不耕,一步一亩无不稼”。注意土地问题,说“平土之法,圣人先之”。主张“限人占田,各有顷书,不得过制”,在农民有田可耕(包括佃耕)的条件下,“然后于占田之外,有能垦辟者不限其数”。著作有《直讲李先生文集》(亦称《盱江文集》)。

李觏是最早从商业经济角度为自由市场竞争辩护的思想家。他指出,在当时盛行的盐茶专卖制度下,会出现商品质量因掺假或储运不善而变质、价格高、购买不便等弊端。但自由运销足以补救这些缺陷。在许多批发商和零售商自由竞争的情况下,无人敢于掺假,这就保证了商品的质量,因而使商品畅销,同时也可增加官府财政收入。他的这一观点,不仅对市场竞争的作用有较充分的理解,也反映了一种对待商品经济发展的新态度。

李觏还把谷物价格变动对社会各级集团的影响作了新的分析。以往正统理论认为“谷甚贱则伤农,贵则伤末”,他却认为谷物的价格是“贱则伤农,贵亦伤农,贵则利末,贱亦利末”(《直讲李先生文集》《富国策六》)。其理由是出卖谷物的不只是农民,商人也会出卖谷物。相反地,购买谷物的不仅是商人,农民也常要购买粮食。新谷登场时,农民因急需现金而大量出售,致使其价格大跌,商人会趁价低而购进。到春夏之交粮价上涨时,农民存粮用尽,又得向市场购买粮食,于是商人又以高价出售,所以不论谷物贵贱总是伤农而利末的。这是农产品商品化程度提高后的客观现实。

这一卓越论述不仅改变了一向用来反映所谓太平盛世的“谷贱伤农”的说法,同时也道出了 一个真相,即封建小农经济难以避免的悲惨命运和商人在商品流通中易于聚财的客观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