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蠡践行“三次分配”

2022-08-30    作者:朱林兴

  范蠡(公元前536年—公元前448年),字少伯,华夏族,楚国宛地(今河南南阳)人,家境贫寒,聪慧好学。博学多才、文武双全,春秋末期政治家、军事家、谋略家、经济学家和道家学者,越国相国、上将军。后定居于宋国陶丘(今山东菏泽),自号“陶朱公”,享年88岁。

  范蠡被后人尊称为“商圣”和慈善家,他淡泊名利,功成名就之后急流勇退,化名姓为鸱夷子皮,遨游于七十二峰之间。其间,他三次创业均获成功,每次成功后,他即广散家财,济贫利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践行“三次分配”。所谓“三次分配”,是指有别于初次分配和两次分配,主要由高收入人群以自愿原则通过募集、捐赠和资助等慈善方式对社会资源和财富进行分配,以资助低收入者。下面扼要地介绍关于范蠡三次创业和三次散财的情况:

  范蠡的第一次创业和散财。范蠡离开越国后来到齐国,在齐国海边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充分利用海边丰富的资源,大力发展渔业、盐业、农业,仅用了几年的时间,就富甲一方,积累了大量家产。发财之后,范蠡没有只顾着自己享受,而是慷慨大方,散钱帮助穷困百姓。后来,齐国遇到百年大旱,民不聊生,于是范蠡留了点能够吃饭的钱,剩余的全部捐去救灾了。

  范蠡的第二次创业和散财。范蠡到了临淄后,在齐国繁华之地,看中了齐国的各种特产,通过低价收购,高价卖出的模式,很快又攒下了千金。范蠡在临淄享受齐王的厚待,名利双收,但范蠡认为为人不能太过高调,不到三年的时间,又将自己的全部家财捐出。

  范蠡的第三次创业和散财。范蠡选择了宋国的陶邑。他因地制宜,根据当地的气候、习俗、民情等经商,别人抛弃的,他拿来做生意,别人想要的,他不争不抢,顺其自然,靠着自己独有的生意经,瞅准时机下手,短短两三年第三次成为了当地的巨商。后来遇到天灾,范蠡再次将家财捐出,仅留了点养老钱,去了西湖隐居。

  物质财富,凡人都求之。但致富之路则大相径庭。有正义致富,诸如:勤劳致富、发明创造致富、智慧致富、受赠致富等;也有邪恶致富,诸如,玩权致富、官商勾结致富、奸诈致富、盘剥致富、盗抢致富等等。范蠡乃典型的正义致富,一不凭高权显位,二不靠奸诈经商,乃至远离原任官之地,以避免权力寻租效应。范蠡三次经商都是在辞官之后。其成功盖源于真才实学,基于明师计然指点,更基于从实践中悟出经天纬地的“积著之理”。这就是:懂得和顺应天气变化和物质生产规律,“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善于把握物价贵贱之尺度,“一贵一贱,极而反复”;坚持文明经商,“财币欲其行如流水”,加快资金周转率,等等。

  更为可贵的是,范蠡致富之后不是将资财热衷于个人花天酒地的物质享受,而是“只留自己够用的”,绝大部分奉献于解国家灾害之困,拯百姓饥寒之难。彰显了其崇高的思想境界,范蠡被人称为“商圣”,是名符其实的。有道是,人生一日三餐,睡五尺之床,即使攒金山银山,百年之后,都是别人的。赤条条来,赤裸裸去。慷慨解囊,济贫散民,给人以快乐,博己以愉悦,青史留名,方现人生价值。司马迁赞范蠡为“富好其德者”。他博学多才,身怀精湛的聚富术,率先垂范践行“三次分配”,散财济民,给后世人留下了一笔宝贵的遗产。说范蠡是“三次分配”的首创者和践行者,一点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