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适独特的人才观

2022-03-15    作者:朱林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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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适(1150年—1223年),字正则,浙江永嘉人,由居城外水心村,而得“水心先生”之称,进士出身,官至吏部侍郎、兵部侍郎,热爱国家,主张抗金,革故鼎新,复兴国家。为“永嘉学派”主要代表,著有《叶适集》。

  叶适目睹金兵入侵,赵宋南渡,百姓惨遭蹂躏之现实,清醒地认识到选才用人的紧迫性、重要性,其见解不乏精辟独到。叶适认为,人才是国家最重要的资源,事关国家兴衰存亡,“欲占国家盛衰之符,必以人才离合之验为符”。国之用贤才,如饥似渴,唯国家有足够的人才,并合理使用,则可雪靖康之耻,复兴国家。

  叶适认为,国之人才,须如李纲那样,“以俊秀闻于学”,德才兼备、能安邦治国。叶适将两类人排除在人才之外:死读经书无真才实学者;秦桧那样的“侫子谗夫”。朱熹将董仲舒“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之话祟为“白鹿书院”学规。叶适不赞同“此语初看极好,细看全疏宽”“既无功利,则道义者乃无用之虚语”,问题不在于功利本身,而在于为谁求功谋利。可谓击中要害,鞭辟入里。

  叶适呼吁不拘一格选才用人,但必须坚持严格标准:以才能和品德作为选才的依据,而“爱民(保护人民)”则为主。不爱民、不以民利益为重者,才能再卓越也不用。这样,叶适 将“德才兼备”“俊秀”的内涵定格于爱民上。纵观历史,可知,凡清官、好官必爱民、护民。贪腐之官,必食民、害民。在当时条件下,叶适能提出如此选才标准,实乃不易。

  叶适认为,经历和资格是选才用人须考虑的因素,但不应是主要的、唯一的因素。如果选才用人“只是日月计,累月考”“资深者叙进,格到者次迁”,则“贤否混并而无所别”,其结果,助长庸庸碌碌,无所作为,而贤者倒被埋没,国家大小事情都办不好。他主张,官位之高低,应与人才之德能挂钩,而不必受制于资格。

  叶适对当时的用人制度,肯定其中合理性的同时,针对诸多弊端,提出了改革建议。诸如,考试内容不宜只考歌赋诗词,“课试之文”,只取“艺文之可称者”,而当重于考品德和安邦治国之能力,注重其气节和抱负;又如,改变按地区“百人解一”的旧例,应根据各地读书人多少、文化水平等实际情况,确定选人范围和安排额度,宁缺毋滥,避免滥宇充数。

  叶适对沿用已久的“补荫”制度提出了尖锐批评。所谓补荫,是指官员退仕之后,由其子孙填补入官。叶适认为,“补荫”本质是官吏世袭制,官吏子孙,功业未有,任之无据。且会助长官吏子孙,“骄侈无忌,妄称世家”,压抑底层的莘莘学子,很不公平,极不可取。

  叶适并不一概否定对官吏及未仕之士人的荐举,问题是“官员非举不得入”的规则,必致滥举,“以钱买官,以权卖官,贿赂公行”之乌烟瘴气,而真正有才之人上不来。他建议,可实行保荐法,如被推荐者确系人才,荐举者有奖,反之受罚。这可以说是他的一个创新。同时,加强人才和官员的考核,杰出者可破格提拔,不必循序渐进。

  重视人才,须从学校抓起,重在师德师风。叶适强调“师必有道”“学为致用”。为师者应以高尚道德和精湛知识,教育、传授给学生。他言传身教,身先垂范,其学生大多成为品学兼优的爱国志士。他在知建康府兼江淮制置使之任上,直接领导抗金斗争时,其学生蔡志重、厉祥等纷纷投其门下,奋勇战斗,表现出高度爱国热忱和非凡之才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