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眼中的横沙岛

2022-01-11    作者:陈志超


  地处长江口的横沙岛是由江海泥沙冲击而成,左宗棠时任两江总督时,面积不大的横沙岛跃出海平面的时间也不过二十年左右,是个默默无闻的弹丸之地,在当年的地图上可能难以找到它的位置,然左宗棠心目中怎么会有横沙岛,还得从头说起。

  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的横沙岛,处于苏州府的崇明与松江府的川沙之间,距离川沙比较近,清政府将其划入松江府川沙厅管辖。

  横沙岛刚形成时是片盐碱滩涂地,长满了水草、芦苇等水生植物,由于芦苇能当柴薪,常有船民、渔民经过时上岛砍伐。清同治年间川沙厅为加强管理,曾对沙洲丈量过,所得土地于同治十一年(1872年)间被士坤费学曾、姚文楠等购得,而川沙厅将其所得用于本土开发。但到了同治十二年李宗羲担任两江总督的当儿,作出过“横沙永远作为公产不准军民人等承买”之事。

  时间进入光绪七年(1881年),有官吏上奏朝廷,要求丈量横沙新涨的地块 ,打算继续招佃报买。但时任两江总督的左宗棠在光绪八年上奏朝廷有关“江苏淤生沙洲”的奏折中,提及“川沙厅横沙地,方孤悬海外,前经议定该处为商船避风守潮之区,亦为师船燂洗放哨之地,永远不准承买,即由渔户佃种,现在仍归招佃,以符原案。惟令按亩上缴佃价,并按年完纳草息,俾免觊觎而绝争端”,可见左宗棠眼中的横沙岛“不准承买”,不让其私有化的目的,是有其军事上的考量。

  左宗棠所说的“前经议定”,就是同治十二年 (1873年),时任两江总督李宗羲议定之事,即批准“横沙永远作为公产,不准军民人等承买”,左宗棠重申了李宗羲当年对于横沙岛的立场,还加上了“为商船避风守潮之区,亦为师船燂洗放哨之地”,作为两江总督的他,对横沙岛前景的考虑是前瞻性、全方位的。

  再说当年买下横沙沙田的费学曾、姚文南。费学曾是武进人,系盛宣怀(著名政治家、企业家、慈善家,也是武进人)的姑父。费学曾在直隶怀来、宛平任知县,后擢升天津府、保定府知府;姚文楠,浙江嘉兴人,世代巨富,以候选道官长芦盐运分司,常驻天津,盐运差事所积赀财宏赡,他们两人也因盛宣怀的关系结为姻亲。

  费学曾、姚文楠两人在1872年买下沙田后又将沙田转租给佃农受益丰厚,所以引起“众竞于利,争讼积年,奸蠡丛生”。当他俩得知左宗棠有关沙田“永远不准承买”后,为避免积年不决而又无谓的争讼,热心教育的两人商议后,毅然决然将沙田全部捐赠给左宗棠鼎力支持下创办的江苏省高等学府——南菁书院,沙田的收益充值书院的教育经费。可见他俩的善举是明智之举,正因为这样南菁书院(辛亥革命后多次改名,现为江苏省重点中学——南菁高级中学)的教育经费,靠着沙田的收益维持到新中国成立前夕。

  话归正题,左宗棠将横沙岛列为“师船燂洗放哨之地”后,费学曾、姚文楠两人捐出了沙田,横沙沙田又成为“公产”。左宗棠是否亲临过横沙岛还没发现文字记载,但他的水师“放哨”横沙岛是完全有可能的。资料显示晚清政府将横沙作为海防的前哨阵地 ,《横沙乡志》记载:“清宣统年间,吴淞口外驻有海水师六营,每逢冬季酌派师船停泊横沙,平时如遇事故,经地方官启请,即可派船驶往横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