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宋代前一直实行分食制,即一人一套餐具,一份食物。主要原因倒不是讲卫生 ,而是由各种因素造成的,或因食物不多,一人只有一份。周朝时,人们席地而坐,席上放置桌案,案上摆放吃食,各吃各的。考古工作者还从殷墟出土了大量的陶鬲碎片。鬲是用于煮粥的器皿,其容量大约只够一人一餐之用。由此也可以推想,那时人们进食是一人一鬲的分餐制。在汉墓壁画、画像石和画像砖上,经常看到人们席地而坐、一人一案的场面,却看不到许多人围坐在一起狼吞虎咽的场景。
以小食案进食的方式,更早的,在龙山文化时期有发现。公元前4500年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考古人员发现了一些用于饮食的木案。木案平面多为长方形或圆角长方形,长约1米,宽约30厘米;案下三面有木条做成的支架,高仅15厘米左右。木案出土时都放置在死者棺前 ,案上还放有酒具多种,有杯、觚和用于温酒的斝(音“甲”)。襄汾陶寺遗址的发现十分重要,它不仅将食案的历史提前到4500年前,还探寻到分餐制在古代中国出现的最早源头。
分食制与等级制度是息息相关的。在周礼之中,从周王到诸侯到卿大夫到士,每个人吃的东西都不一样。周王吃九鼎,里面包含着牛、羊、豕、鱼、腊;次一级的诸侯吃七鼎,里面包括牛、羊、豕、鱼、腊、肠胃、肤等;大夫则吃五鼎,里面包括羊、豕、肤、鱼、腊;再次一级的士吃三鼎 ,里面包括豕、鱼、腊。吃食内容不同,自然不好吃大锅菜。《史记·项羽本纪》中描写的“鸿门宴”:项王和项伯两个人朝东坐 ,亚父范增则是朝南坐,而前来赴宴的刘邦则是朝北坐,张良是朝西坐,五个人,一人一案,分而食之,也是分食制。
在南北朝前,天子召见诸侯时,天子虽是席地而坐,但举办酒宴时,也是将酒菜按照人数摆放在席子上,然后分餐进食。南唐顾闳中所绘《韩熙载夜宴图》中夜宴部分,绘韩熙载及其他几个贵族子弟,分坐床上和靠背大椅上,欣赏着一位琵琶女的演奏。他们实行同桌不共餐的分餐制,面前各摆着几张小桌子,放有完全相同的一份食物,是用八个盘盏盛着的果品和佳肴。碗边还放着包括餐匙和筷子在内的一套进食具,互不混杂。
到了明代,高规格的宴会仍实行分食制。据《明史》记载,宣德五年冬,久未雪,十二月大雪,帝示群臣作《喜雪》诗,复赐赏雪宴。在宴会上,光禄寺设酒亭于御座西,设膳亭于御座东,设珍馐美味亭于酒膳亭东西侧,皇太子位于御座东,诸王依次由南而东西相向设座。这样的分餐的规模,在明朝堪称之最。
在历史上,分食制曾闹出了人命。据《史记·孟尝君列传》:“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孟尝君起,自持其饭比。客惭,自刭。”原来,孟尝君和食客们,吃的都是一份一样的饭菜。他拿出自己吃的那份饭菜给欲辞去的客人看,那个客人也自尊心太强了,想得太多,向孟尝君道歉一下就行了,何必自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