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公执法的陆瑜
2020-04-28
作者:陆允平
据《嘉靖志》载:在宁波城南月湖之畔有尚书第;在月湖之中洲有康僖公祠;柳汀西侧,有明朝天顺八年(1464年)宁波太守张瓒为大司寇陆瑜建的、位于尚书桥西堍的尚书坊。史书中记载的陆瑜,为人为官,正直清明,直言敢谏,不为个人恩怨所左右。官虽做得大,却个性耿直,又体恤百姓。
据明《国朝列卿纪》等记载,陆瑜(1408年-1489年),字廷玉,号省庵,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是四明月湖陆氏五世。陆瑜从小受家庭文化熏陶和良好教育,端厚勤敏,好学博古,“聪悟夙成”。宣德七年(1432年)为浙江举人,登宣德八年进士后,授刑部山西司主事。陆瑜对明朝历代法律条文,精心研究勇于实践。告诫下属遵纪守法,对国库的钱财仔细安排,没人贪匿。因成绩突出,升迁为广西司员外郎 。
正统九年(1445年),天下冤案较多,英宗皇帝派陆瑜前往“淮扬苏松等处十七郡审录系囚”。庐州等地的大户,给工匠酬劳太低,工匠用钉子插入蒜瓣中,放在梁上之俚谚,诅咒房主,主人起诉,工匠被州郡定死罪。陆瑜审称不符法律条文,“诸郡系囚得释者三百余人,改从轻者又千余人”。因政绩斐然,升迁其为贵州司郎中又改四川司郎中。
景泰二年(1451年),陆瑜升任山东布政司右参政使,“徐、淮、山东、河南连年灾荒,大饥”,齐鲁闹饥荒,挨饿贫民前往富家拿粮食分发饥民,被当抢劫罪判死刑,瑜曰:“民苦饥攘粟以延残喘耳,改坐白昼抢夺而三十六人皆不死。”体现法律公正又体恤民情。景泰四年十月,沙湾屡塞屡决,秋冬塞,春再决口,“河决张湫,朝廷命佥都御史徐公有贞(1433年进士)塞之,徐公委公督其役”,陆瑜召集工匠数万,治理沙湾河岸决堤 ,“为 设方略,编荆为筐实以土石沉而筑之”,决口塞,水患息,政绩显著,被景帝任命为山东司左布政使。
天顺二年(1458年)冬,李贤(谥文达,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举荐陆瑜,“李文达公荐徵拜刑部尚书及廷谢,英庙见公奏对洪畅,进退雍容语左右曰刑部得人矣”。因陆瑜熟悉法律、典故,屡纠冤案。被英宗任刑部尚书后,忠于朝廷,执法审判,不怕权势,敢说敢为,公正无私。
天顺五年七月二日,夺门大将石亨,怙宠专权恣横,违做绣蟒龙衣、作寝床等不法事,被英宗拿下,党羽曹吉祥(宦官)心中惊惶。让昭武伯曹钦(曹吉祥嗣子)谋反篡政。
恰曹钦因滥用私刑被弹劾,英宗命锦衣卫使逯杲处理,曹钦感危在旦夕,即起兵造反。遣兵到逯杲家杀了他,又奔东朝房砍伤吏部尚书李贤,拿着逯杲首级,逼李贤替他上疏申辩;又串西朝房,把左都御史寇深害死。禁军迅速讨伐平叛,仅一天,就捕获了曹吉祥,曹钦投井自杀。平叛第三天,英宗令把曹吉祥以磔刑处死,并昭告天下。“武夫希功者执其佃人,送官以为逆党,凡数千人悉控为曹党,论坐叛逆罪”。陆瑜对李宾说曹逆谋反仓促,佃户离此数百里,怎同谋?李宾觉言之有理。曹吉祥等家仆谪戍海南。陆瑜在重大事件上,重事实根据,不冤枉无辜。
天顺八年英宗晚年,门达深得宠信,李贤时为内阁首辅,对门达统率的锦衣卫藐视王法,玩弄威权,大狱屡兴等多次痛陈,门达衔恨入骨,设 计构陷李贤,败露后,英宗也未处置门达。英宗病重,门达蓄意勾结王纶,再欲除掉李贤。英宗驾崩,“从而门达失势,言者欲寘(置)之死”,门达失宠,官员们纷纷揭发门达违法事,历数门达擅权迫害的罪行,弹劾门达。继位的宪宗皇帝命将门达发法司治罪,廷议论斩。门达一直与陆瑜不和(曾诬陷陆瑜行贿李贤)及败事负罪在身,陆瑜对李贤说,门达虽滥用法典,随意兴狱,罪恶累累,但不比纪纲和马顺的罪重(纪纲,明永乐锦衣卫指挥使 ,诛杀建文帝旧臣,设株连十族;马顺,明正统锦衣卫指挥使,土木堡之变中王振的亲信)。李贤认同,门达与随从皆免死。门达被贬广西充军,后老死在那里。门达儿子门升、侄儿千户门清、女婿指挥杨观及同党都指挥牛循等九人,尽皆谪戍,没收了门达等索贿所得的巨万家财。陆瑜虽与门达不和有纠葛,但在法律面前,并不意气用事,执法审判,公平公正。
据明《国朝列卿纪》等记载,陆瑜(1408年-1489年),字廷玉,号省庵,浙江宁波府鄞县人,是四明月湖陆氏五世。陆瑜从小受家庭文化熏陶和良好教育,端厚勤敏,好学博古,“聪悟夙成”。宣德七年(1432年)为浙江举人,登宣德八年进士后,授刑部山西司主事。陆瑜对明朝历代法律条文,精心研究勇于实践。告诫下属遵纪守法,对国库的钱财仔细安排,没人贪匿。因成绩突出,升迁为广西司员外郎 。
正统九年(1445年),天下冤案较多,英宗皇帝派陆瑜前往“淮扬苏松等处十七郡审录系囚”。庐州等地的大户,给工匠酬劳太低,工匠用钉子插入蒜瓣中,放在梁上之俚谚,诅咒房主,主人起诉,工匠被州郡定死罪。陆瑜审称不符法律条文,“诸郡系囚得释者三百余人,改从轻者又千余人”。因政绩斐然,升迁其为贵州司郎中又改四川司郎中。
景泰二年(1451年),陆瑜升任山东布政司右参政使,“徐、淮、山东、河南连年灾荒,大饥”,齐鲁闹饥荒,挨饿贫民前往富家拿粮食分发饥民,被当抢劫罪判死刑,瑜曰:“民苦饥攘粟以延残喘耳,改坐白昼抢夺而三十六人皆不死。”体现法律公正又体恤民情。景泰四年十月,沙湾屡塞屡决,秋冬塞,春再决口,“河决张湫,朝廷命佥都御史徐公有贞(1433年进士)塞之,徐公委公督其役”,陆瑜召集工匠数万,治理沙湾河岸决堤 ,“为 设方略,编荆为筐实以土石沉而筑之”,决口塞,水患息,政绩显著,被景帝任命为山东司左布政使。
天顺二年(1458年)冬,李贤(谥文达,吏部尚书兼翰林院学士)举荐陆瑜,“李文达公荐徵拜刑部尚书及廷谢,英庙见公奏对洪畅,进退雍容语左右曰刑部得人矣”。因陆瑜熟悉法律、典故,屡纠冤案。被英宗任刑部尚书后,忠于朝廷,执法审判,不怕权势,敢说敢为,公正无私。
天顺五年七月二日,夺门大将石亨,怙宠专权恣横,违做绣蟒龙衣、作寝床等不法事,被英宗拿下,党羽曹吉祥(宦官)心中惊惶。让昭武伯曹钦(曹吉祥嗣子)谋反篡政。
恰曹钦因滥用私刑被弹劾,英宗命锦衣卫使逯杲处理,曹钦感危在旦夕,即起兵造反。遣兵到逯杲家杀了他,又奔东朝房砍伤吏部尚书李贤,拿着逯杲首级,逼李贤替他上疏申辩;又串西朝房,把左都御史寇深害死。禁军迅速讨伐平叛,仅一天,就捕获了曹吉祥,曹钦投井自杀。平叛第三天,英宗令把曹吉祥以磔刑处死,并昭告天下。“武夫希功者执其佃人,送官以为逆党,凡数千人悉控为曹党,论坐叛逆罪”。陆瑜对李宾说曹逆谋反仓促,佃户离此数百里,怎同谋?李宾觉言之有理。曹吉祥等家仆谪戍海南。陆瑜在重大事件上,重事实根据,不冤枉无辜。
天顺八年英宗晚年,门达深得宠信,李贤时为内阁首辅,对门达统率的锦衣卫藐视王法,玩弄威权,大狱屡兴等多次痛陈,门达衔恨入骨,设 计构陷李贤,败露后,英宗也未处置门达。英宗病重,门达蓄意勾结王纶,再欲除掉李贤。英宗驾崩,“从而门达失势,言者欲寘(置)之死”,门达失宠,官员们纷纷揭发门达违法事,历数门达擅权迫害的罪行,弹劾门达。继位的宪宗皇帝命将门达发法司治罪,廷议论斩。门达一直与陆瑜不和(曾诬陷陆瑜行贿李贤)及败事负罪在身,陆瑜对李贤说,门达虽滥用法典,随意兴狱,罪恶累累,但不比纪纲和马顺的罪重(纪纲,明永乐锦衣卫指挥使 ,诛杀建文帝旧臣,设株连十族;马顺,明正统锦衣卫指挥使,土木堡之变中王振的亲信)。李贤认同,门达与随从皆免死。门达被贬广西充军,后老死在那里。门达儿子门升、侄儿千户门清、女婿指挥杨观及同党都指挥牛循等九人,尽皆谪戍,没收了门达等索贿所得的巨万家财。陆瑜虽与门达不和有纠葛,但在法律面前,并不意气用事,执法审判,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