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作者:罗冠生
位于中原北方的契丹族建国后,在治国方面执行一种“因俗而治”的政治制度,即根据不同地区民族、生产方式、经济状况及文化素养,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最典型的是实行国中国和南北两面官制度,成为当时独特的“一国两制”,具有那个时代的鲜明特点。
关于国中国。公元916年耶律阿保机建国称帝 ,自称天皇帝,史称辽太祖,以契丹为国名,至辽太宗时才改国号为辽。公元925年太祖率军进攻渤海国,当攻下都城时,渤海国王被迫投降。辽太祖在原都城旧址建立东丹国,意思是“东契丹”,为辽国的附属国。辽太祖封皇太子耶律倍为东丹王,主持国家事务,又任命其弟为东丹国的左大相,原渤海国老相为东丹国右大相,原渤海国司徒为左次相,耶律羽之为右次相。还规定东丹国每年要向契丹国进贡布十五万匹、马千匹。东丹王对国内一切事务有独立自主权 ,从而形成了辽国的国中国。为什么契丹国要执行这种制度呢?原因在于:原契丹族属于游牧民族,处于奴隶制社会,主要靠放牧牛羊为生。战时无后勤保障,靠“打草谷”自筹供应。辽 人的“打草谷”就是靠掳掠别国民间的粮食、财物以及人员的供给方式。被俘人员成为他们的家奴。这种方式长期未根本改变。而原渤海国居住的主要民族是熟女贞,地处现在东北南部和朝鲜半岛北部,南面与汉族地区接壤,交往较多,受汉文化和制度影响较深。从唐代开始长期依附中原汉族政权,接受汉文明,并实行封建制统治。属封建社会,主要以农耕为生,商业比较发达,经济基础较好。汉民占一定比例,汉族传统文化占主导地位。鉴于两地的巨大差别,辽太祖没有硬性统一,而是采取一种灵活方式,分而治之。除将东丹国纳入契丹国版图、任命王位和相位人选之外,还赋予东丹国较大的自主权,东丹国一切事务均由自已君臣决定。从而形成在契丹国中还有一个东丹国。
关于南北两面官制度。辽太祖去世后,其次子耶律德光继承帝位,史称辽太宗。后唐河东节度石敬瑭反唐后,建立后晋称帝,因实力不济,投靠契丹国。并将燕云十六州献给契丹。燕云十六州历来是汉地 ,以汉民为主,接受汉政权的封建统治。辽太宗在辽国仍实行奴隶制统治,后灭晋来到汉地,仍采取“打草谷”方式,四处掳掠人口和财物,激起汉地人民的反抗,辽兵遭到沉重打击 。辽太宗感叹说:“不知中原的人,难治如此!”因此,辽国制定“因俗而治”的国策,决定,“以国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从而形成北南两种官制。
北面官制,即辽朝契丹族的官制,官吏一律任用契丹族人,北面官是辽朝的最高权力机构 ,掌握契丹的一切军政事务。北面官又分北面朝官、北面御帐官、北面皇族帐官以及北面诸帐官和北面宫官。由于这些官署在国王大帐的北面,故叫北面官。南面官制,是在辽太宗得到燕云十六州后,仿效唐朝制度,设立三省六部等一套管理汉人事务的官署机构。其中有汉人枢密院、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御史台、翰林院等。南面官主要由汉人担任,契丹人也可任职,但称汉官、穿汉服。由于官署在国王大帐的南面 ,故称南面官。辽太祖设立东丹国,辽太宗设立北南两面官制,都反映了他们治国理政的智慧,值得后人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