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旗人的命运

2016-01-16   

清、民易代,除去造就了一群政治遗民和文化遗民,这是我们熟知的“清遗民”,还包括,将一个民族整体性地变成“遗民”。所不同的是,前者的诗酒惆怅、黍离之悲、价值重建,在“共和”的中华民国并非毫无生存空间;而后者,却群体性地经历着衰弱,及至隐没。从曾经的天潢贵胄,到“如豚在苙”,辛亥后的旗人被烙上隐形的“原罪”,身历剧变却连基本的表述都难以浮出历史。
《满族研究》主编金启孮感慨民初满人的生活和遭遇:这个民族不但被人忘却,也始终没有被人了解,“濒临绝境的他们,忍受着别人的讥笑、指责,更看不懂书上的批评和辱骂。”考察民初满族和旗人的历史,可以知道,“濒临绝境”不是一个十分夸张的词,清末十年积聚的激进反满意识在中华民国“五族共和”的旗帜底下,以另外的方式保留和呈现。
如果说,民国的统治者与知识精英迅速接受了从驱除鞑虏到五族共和的转变,但对于更广泛的下层社会而言,这种转变并不容易。满人和清王朝一起,被命名和定义为“被推翻者”,须承受共同命运。
族界、身份多元及民国的满蒙问题涉义太广,这里,只以生计为题,谈谈一个族群的“遗民史”。
旗人作为一个族群之“民生凋弊”,非民国产物。清统治的二百多年时间里,旗人不事生产,禁止从事工商、贸易。
贫困化问题,清末新政时期朝野都有议论,也曾颁下朝旨,许其务农、经商,力图逐步解决旗人生计。革命爆发中断了这一进程。而在革命之后,旗人潦倒更不是一时、一地的个体现象,几乎是整个族群的共同际遇。这就要归聚到国家政治变迁的大背景中。
1920年5月23日,上海《民国日报》登了《今日之旗人生活状况》一文,将当日的旗族生计状况略分为四类:贵官派指那些享受《优待条例》的亲贵宗室,这批人虽有积产,但入不抵出,亦因少不经事,“众家丁分肥”,预计“将来不至穷死不止”;谋生派是那些勤求有强,能经营和自立者,“此派为旗族中之尚佳者”,逐渐可与其他各族同化;劳动派以汉军旗人居多数,普通以人力车为谋饭之计,困顿但尚能自存;待死派则是那些注定“老死牖下”的赤贫者。
统计全数,贵官十之一,谋生十之二,劳动十之七,待死十之一。十分之八,为底层旗人,据作者考察,北京内城的旗人居民,“殆已由积弱而渐流于乞丐一类。以数十万众老幼男女,皆成叫化,于治安、于国光、于观瞻,皆有可注目之价值。”占人数最多的“劳动派”,虽仍可勉强糊口,但由于经济状况下降、生活费用提高等原因,“可恃之收入,少于前四五年前一倍”,生活愈见窘迫。
其实,即便“贵官派”,也未见得都养尊处优。民初报纸上,时常可以看到“世子王孙倒毙城门洞,郡主命妇坠入烟花院”的时闻。入民国后,满洲王公的贫困化实则很迅速。溥仪老师庄士敦说,当他在1919年认识他们时,其中一些早已不再是富人,许多都“已陷入可悲的境地”。出于“脸面”考虑,他们不可能公开卖古玩,卖也只能得到“低得可笑的价钱”。
庄士敦提到一位亲王,乾隆五世孙毓朗,光绪时封镇国将军三等将军,辛亥年位至军谘大臣,算是亲贵上层。清亡不过十年,他已经“穷困潦倒”。另一位重量级亲贵载泽也在入民国后,迅速“变穷”,一群民国的士兵还抢劫了他存放值钱东西的“库”,这位曾经“中国最富有的人之一”,1920年代末在北京穷困落魄,郁郁而终。
溥仪的堂兄弟溥涧,家产吃完,靠卖画为生。庄王的后代饿死在南横街的一个空房子里。睿王的后代钟氏兄弟,因生活无着而私掘祖坟。清末重臣庆王奕,家赀亿万,孙子竟没落为拣破烂的。这些被取消了特权的贵族,俸禄也没有了,家产吃光,便只能流浪街头,或转乎沟壑,甚至冻馁而死。
一名叫桂顺的皇族,因家境贫穷,由京去津谋生,行至杨村,不幸病倒店中,当卖全无,又无衣无食,无奈之下向溥仪发了一封告急禀文,叩求“我主大皇帝恩赐钱财,奴才好养病度日”。当时皇族有三万余口,类似情况,比比皆是,小朝廷也是救不胜救,无能为力。许多人,就在贫病交加中死去了。
王公亲贵尚且这样“穷了下来”,一般旗人的贫困更可想而知。清帝宣布退位,在与新成立的民国政府达成的一系列《优待条件》中,明文规定,保护旗人财产,维持旗人一般生活,其中《关于满蒙回藏各族待遇之条件》中规定,“先筹八旗生计,于未筹定之前,八旗兵弁俸饷仍旧支放。”《保护旗人公私财产文》中指出:“凡八旗人民公私财产,应有地方官及公正士绅清查经理,以备筹画八旗生计之用。”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旗人公私财产不仅没得到应有的保护,往往以各种原因被没收。
辛亥以后,旗人子弟无以为生,被送去学戏的也很多,北京城有些名气的坤伶林佩卿,就是旗人家的女儿。哥哥学拉胡琴,她则很小就学着唱戏,但旗人家庭,虽没落了,也还是保守,不忍心自家女儿在舞台上搔首弄姿地演花旦,就选了不容易大红大紫,也不容易上大轴戏的老旦来学。这大约也可作为旗人生存状况的一种隐微的实录,生活艰困,却还要讲究点面子,也不肯过分地“低贱”下去。时人感叹:“宗族异常困苦,啼饥号寒之家,不可数计耳,耳闻目睹,情实堪怜。”
在杭州,保护旗营安全并筹备旗人生计是光复期间革命军与旗营的议约,但后续则落差极大。杭州光复后,“饷粮全停,生计断绝,致穷苦旗丁饥寒交迫,自相侵夺。”张廷栋《杭州旗营与八旗子弟生活》文中回忆,民军本订有安置旗人办法,每人可领一笔生活费用,这笔款子听说是拨出的,但旗人此时大部分都已逃避,惟恐暴露旗人身份,遭到汉人报复,根本没有人敢去领这笔钱。有的旗人本已与汉人结成亲戚,改名换姓,自谋生计,有很大一部分较穷苦的旗人,逃到上泅乡去落户务农,生活习惯均已汉化,自己也不愿再说是旗人,因而也无人知其底细了。有的是父死母嫁,子女流落,投靠汉人为养子养女,也就无人知其原委。
在荆州,民国二年成立“荆旗善后局”,又拆卖东西界城,筹措资金,发给贫困旗人每人三十元,资遣到通山、通城及鄂东一带务农(因受歧视及不习惯务农生活,逃归者甚多)。不愿离荆者,专恃变卖衣物、房屋为生,坐吃山空。妇女多到沙市帮有钱人家做保姆,当佣人。男人多出卖劳力,拉人力车,做苦工,鼎盛时,荆州城里的黄包车达数百辆之多,八九成是旗人在拉车。收入微薄,生活极端困难。
革命后的成都旗民,“潦倒挣扎,十生九死。”1914年,成都满族上层,曾经向北京政府上过呈文,请求发还八旗公产。呈文中说,成都旗族困苦不能自立者,不下一万二千余人。川军政府成立之初,只发给旗民三个月饷银作为待业时期的生活费用,事实上当时百业萧条,就业根本不易,而这点饷银不久便已用完,旗民们不得不出卖住房,一时供过于求,一甲之地连同三间破房仅可卖得四五十元军用纸票(一甲地约一亩左右,甲是清代寓兵于农授田单位名称)。后来房地价涨到二三百元。
——谁之恶剧?这很难追问,更难一言以蔽之。据《清末民初旗民生存状态研究》,民国政府绝非执意迫害旗人,事实上规章的、实际的,也零星在做些救助、改善的工作。满族同进会推动下,民元就批准设立了筹办八旗生计处,但直至北洋统治结束,始终只得“筹办”二字,等同“虚泡幻影”。各地旗民自救,如开办旗民工厂、慈幼院、善后局等,也多为具文,杯水车薪。
旗人无技无长,自己之过?也更加不能这样认为,一个族群整体性的困顿,在更大程度上是历史和政治转折造成的。如时人歌咏中感喟过的,“革命军兴奏凯歌,八旗生计付江河”。或者,就旗人们的生存感受而言,“五族共和”的时代,毋宁称之为,“后驱除鞑虏”的时代,困顿成为常态。
据《历史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