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5-17
作者:廖保平
西周时公款吃喝已成制度,繁复而奢侈。《周礼》中对公款宴会的配肴上菜、次序排列、器皿使用,以及席间歌舞助兴等作了详细规定。譬如《周礼·天官》中说:“凡王之馈,食用六谷,膳有六牲,饮用六清,馐用百有二十品,珍用八物,酱用百有二十瓮。”
孔子推崇周礼,极力维护周礼的权力本位特色。在公款吃喝这个问题,他认为要严格等级,不可乱礼:“大夫之乐”是“四佾”加上四菜一汤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诸侯之乐”是“六佾”加上六菜一汤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天子之乐”则应该是“八佾”加上八菜两汤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
有了周公、圣人制礼,后世则依葫芦画瓢。《宋史》记载,朝廷设有法定的公款吃喝日,即“旬设”制度,每半个月公费宴犒一次。且公款吃喝经费有专用名称,叫公使钱,是各路、州、军及刺史以上的招待费,用于宴请及馈送过往官员。《职制令》还规定:“国信使传宣使命,准许赴公筵;因点检或议公事也许赴酒食;各发运司监司遇圣节许赴公筵;巡历所至,薪、炭、油、酒、食各费并依例听受。”国家对官僚的公款吃喝福利安排得无微不至。
两宋确实是公款吃喝相当严重的朝代,宋代李心传在《韩野杂记》中讲到四川某官员上任仅半年,公款招待费就花掉45万缗。有论者为之算了一笔账,说一缗等于一千钱,45万缗在南宋初年如果精打细算地使用,可以建造普通农民住屋135000间左右,即使一个农民住3间,也够解决4万多普通农民的居住问题。
对此,宋孝宗大发雷霆,但吃喝之风刹不住车。据《文献通考》记载:南宋孝宗时,平江太守王仲行常用公款请客,“一饮之费,率至千余缗”。一次公款吃喝就花掉“千余缗”,这是什么概念?按照上面的算法,可以建造普通农民居住的房屋300间,一个农民住3间,可以解决100个普通农民的居住问题。太守一顿饭吃掉100个农民的房子,公款吃喝之奢靡可见一斑。无怪乎有人发出“公款吃掉大宋王朝”的感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