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龄化社会加速到来,家庭内部因遗产分配引发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一边是法律赋予的继承权,一边是难以割舍的血脉亲情,两者该如何平衡?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在宝山路街道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遗产继承,母子之间起纷争
年近八旬的张阿婆与丈夫王老伯携手奋斗多年,共同共有一套市值约800万元的房产,并育有一名独子王先生。2023年,王老伯不幸因病去世,未留下遗嘱,房产的归属权成了问题。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遗产继承应首先按遗嘱执行,若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分配。因此,王老伯的遗产应当由配偶张阿婆与儿子王先生共同继承。王先生认为自己依法有权继承父亲遗产的一半(即房屋总价值的1/4),然而,张阿婆却不同意这一分配方案,她希望自己全部继承整套房产。
王先生对于母亲的要求十分不解,并担心她可能受到诈骗,反而坚定了争取遗产份额的决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先生遂向静安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法定继承权。
温情沟通,巡回审判促和解
为充分发挥巡回审判司法便民、以案释法的功能,静安法院在宝山路街道巡回审判点公开审判该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静安区人大代表、宝山路街道工作人员以及各居委的调解主任等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中,主审法官严谨把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陈述等环节,完整呈现案件事实与法律争议的焦点。王先生坦言:“我并非贪图财产,只是希望依法保障自己的权利。”张阿婆也不肯退让:“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还能害他吗?”
见此情景,法官敏锐地捕捉到了这场矛盾的核心——母子间缺乏有效沟通。于是,庭审结束后,法官与原、被告拉起家常,引导双方坦诚交流。张阿婆终于敞开了心扉:儿子平日工作繁忙、难顾家事,考虑到日后房屋处置需频繁办理手续,由自己持有产权更为便利。这番质朴的话语深深触动了王先生,他当即承诺接受调解方案,并表示今后定当加倍尽孝。
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张阿婆全部继承并享有房屋产权。庭审后,法官也向旁听人员介绍了法定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
白云释法:
“家和万事兴”,遗产继承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家庭伦理的试金石。在老龄化社会的背景下,家庭成员理性处理财产争议、共同维护家庭和谐,是实现老有所安、少有所依的重要基础。
一、兼顾法理人情和谐化解继承纠纷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继承纠纷的化解需平衡法律与伦理。根据《民法典》规定,若继承人协商一致,可对遗产分配进行灵活处理,家庭成员可通过家庭会议等形式,在尊重被继承人意愿的基础上,形成财产继承方案。人民法院在处理继承纠纷时,应充分发挥调解的独特作用,善于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为当事人解“法结”更解“心结”,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老年人应当妥善处置个人财产
现今继承纠纷屡见不鲜,在订立遗嘱时应注意以下两个方面:
1.老年人应当有明确规划,如决定分配多少财产、采取何种方式分配,以及分配的具体时间,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公证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获得指导和帮助。
2.老年人应当与家庭成员保持良好沟通,取得家庭成员的理解,减少后续家庭矛盾。(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