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种牙遇到“糟心事”,医疗损伤谁来赔偿?

2024-12-12    作者: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随着医疗科技的发展,种植牙技术逐渐普及,同时因为种植牙具有美观性佳、咀嚼效率高等优点,受到越来越多老年人的青睐。但牛老伯安装种植牙后非但没能提高生活质量,还遇到了“糟心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静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医疗损害纠纷案。

 

  满怀期待,老人种牙却压迫神经

 

  牛老伯年逾七十,退休后来到上海养老。近年来因牙齿老化缺损,牛老伯产生了种植牙齿的念头。但他对于种植牙的安全性和治疗效果存有疑问,尤其当了解到其高昂的价格后,心中更是纠结万分。

  某天,牛老伯突然在自家窗口发现一家正在营业的口腔诊所,在观察了几个月后,他终于下定决心踏进这家民营诊所的大门。

  “老伯,你相信我们,种植效果非常好!”在口腔诊所工作人员的热情介绍下,牛老伯当即交付定金,并约定下周前来治疗。一周后,牛老伯满怀期待地来到诊所进行了半口牙齿种植治疗,并于当日支付剩余治疗款,共计8万元。

  不料种植几日后,牛老伯就感到身体不适:“我在咀嚼时下巴有强烈的麻木感,就好像电流样针麻,牙龈有针刺感,整个下颌都有异物感。”牛老伯来到口腔诊所复查,医生回复说一个月时间就会恢复。牛老伯忐忑不安地回到家继续等待,但几个月过去了,不适的麻木感丝毫没有好转。

  于是,牛老伯又来到上海某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经CT检查后,医生告知存在种植体压迫神经的问题,建议拔除现有的两颗种植体。牛老伯气愤不已,自己花了大价钱种植的牙齿,丝毫没有提升生活质量不说,反而让自己遭受了更大的痛苦,他要求口腔诊所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

  口腔诊所认为自己的诊疗方案均符合规范要求,不同意赔偿牛老伯的损失,牛老伯遂诉至法院。

 

  获得赔偿,老人上门送上锦旗

 

  立案后,在了解了牛老伯的诉讼能力、健康状况,并根据静安法院涉老案件全流程观护机制的要求,承办法官主动跨前一步,与牛老伯仔细沟通事发经过,了解其真实诉求及诉讼困难。同时考虑到牛老伯年事已高且未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情况,承办法官向其详尽释明了医疗损害案件的基本审理流程,并耐心解答其疑问。

  经过医疗损害鉴定,牛老伯的右侧唇部麻木症状与种植牙术后损伤神经管存在相关性,同时因口腔诊所未能提供术前及术后当天的CT检查信息,存在未及早明确诊断、早期治疗的过错。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口腔诊所赔偿牛老伯合理损失。

  “赔偿款收到了,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在收到赔偿款后,牛老伯专程来到法院向法官送上锦旗表示感谢。

 

  白云释法:

  《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下两点注意事项供患者参考:

  一、借助专业鉴定,依法保护患者合法权益

  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医方侵害的,有权要求医方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通常情况下,医方的过错包含医方在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前未尽告知义务或未取得患方明确同意,以及医方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等。但鉴于医疗行为专业性的特点,医方是否存在过错需要由专业鉴定机构鉴定后予以确定。

  二、提高法律意识,就诊前后做好“功课”

  患者在进行诸如牙齿种植等手术时,首先应选择有口腔诊疗资质的正规机构进行,评估手术方案与风险后审慎进行手术。在签署知情同意书时,要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其中内容,切勿忽略风险告知;同时在就诊过程中应当注意保存票据和病历资料,一旦发生纠纷,应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