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晚年,我们来托底!”

2024-10-17    作者:本报记者 彭玥

  女儿离世,九旬阿婆自愿放弃遗产继承份额,一心想将女儿的全部财产留给女婿和外孙女。但是,阿婆的晚年生活谁来保障?又该如何保障?日前,宝山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当事人不服法院判决,向检察院申请监督的案件。为了保障阿婆的合法权益及其未来幸福安稳的晚年生活,检察院延伸检察职能,结案后又主动联系其所在居委,沟通阿婆后续生活事宜。在各方的助力下,阿婆终于没有了后顾之忧。

 

  老人放弃小女儿遗产,大女儿不满提起诉讼

 

  陈阿婆已90多岁了。两年前,陈阿婆的小女儿小陈因病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无从言说,陈阿婆常常默默流泪。操办完小陈的后事,小陈的爱人沈先生和外孙女小沈就小陈的遗产问题与陈阿婆进行了协商。“女儿的财产,我一分都不要,都留给女婿和外孙女。”陈阿婆作出了决定,并亲笔书写声明及拍摄视频声明。

  得知母亲的决定,远在外地的大女儿陈二向法院申请取得母亲的监护权,并以陈阿婆代理人的身份向法院提起法定继承纠纷诉讼,想重新分割妹妹小陈的遗产。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陈二的诉讼请求,但要求女婿沈先生和外孙女小沈写下书面承诺。原来,小陈生前名下有五套房产,陈阿婆一直居住在女儿的其中一套房屋内。为了保障陈阿婆晚年“老有所居”,法院要求女婿和外孙女保证老人在该居所内居住直至终老。

  不过,陈二并不满意法院的判决,遂提起上诉。去年底,二审裁定:驳回原告的再审申请。见法院判决依然如故,陈二又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

 

  晚年居所受限一纸承诺?检察机关出手护阿婆周全

 

  受理该案的宝山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二审法院的判决合法有效,原告的申请监督理由不足以推翻原审判决,检察院决定不支持原告的监督申请。原本,该案办理至此已经结束了,但人民监督员许瑛在听证该案的过程中发现,90多岁高龄的陈阿婆名下无房,仅有一份女婿和外孙女的承诺书来保障她的晚年居所。但那份书面保证该如何落实?出了问题又由谁来监管和负责?

  “承诺书对日后房屋产权变更并无约束力。”许瑛向检察院提出了自己的担忧。为了保障老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承办检察官专程前往了陈阿婆所在居委,居委工作人员与检察官沟通后表示,后续若陈阿婆出现居住权受到妨害,或出现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等问题时,会及时联系检察院。“我们也会针对具体情况,以支持起诉等方式维护陈阿婆的合法权益。”检察官表示。

  听到这样的结果,许瑛终于松了一口气。身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她深知对于老年人来说,没有保障的晚年生活将会面临何种窘境。而检察机关在办理涉老民事裁判监督案件中,能延伸检察职能,主动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对老年群体来说,无疑是强有力的依靠。(注:该案件所涉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