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增设卫生间,楼下阿婆遭了殃

2024-09-12    作者: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

  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日益重视,房屋装修改造已成为许多家庭提升居住品质的重要手段,敲墙补墙、改变户型是常有之事。然而,如果认为“我的房子我做主”,关起门来随意改造,就可能惹官司上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就曾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卧室改建卫生间引发相邻权纠纷的案件。

 

  楼上改造,卧室内增设卫生间

 

  年过七旬的杨阿婆开心地搬入新家,不久却发现卧室外墙顶部渗水严重,卫生间棚顶也有漏水痕迹。每到夜晚,楼上冲马桶、洗澡的声音就格外明显,严重影响了她的作息生活。经过一番查探,她惊讶地得知楼上邻居张老伯家在卧室加装了一个卫生间。

  杨阿婆立刻联系张老伯要求恢复原状,对方却不理不睬。随后,物业公司也向张老伯家发出了一份《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但张老伯仍然没有理会。无奈之下,杨阿婆只好求助于城管部门。在城管部门的监督下,张老伯拆除了淋浴器和抽水马桶,并拍照留证。

  杨阿婆松了口气,以为终于万事大吉。然而,几个月后,她躺在床上,又听到了窸窸窣窣的下水声。这一次,杨阿婆诉至法院,要求张老伯一家拆除加装的卫生间,将卧室彻底恢复原状。

 

  法院判决,权利行使应有边界

 

  案件受理后,白云法官第一时间走访了原、被告及物业,了解真实情况。在张老伯家的卧室里,法官发现虽然淋浴器和马桶已拆除,但相关水管仍留在原处,现又重新启用。白云法官首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张老伯态度坚决,不肯退让,法官遂宣布择日开庭。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庭上,张老伯认为杨阿婆作为邻居,未尽到合理的容忍义务:“她家漏水是自己装修不当,跟我们家建卫生间没关系。何况城管来的时候我也整改了,马桶和花洒都拆了。”至于保留的隔间和水管,张老伯认为并不违法,拒绝拆除。

  杨阿婆则表示,每栋楼中房屋结构都是一致的,张老伯家擅自在卧室区域安装洗漱台和淋浴房,对她造成了很大影响。即使马桶和淋浴器已经拆除,“夜里还是听得到管道排水的声音,怎么都不舒服”。

  双方都有自己的苦衷,一时案子陷入了僵局。后经杨阿婆申请,法院委托专业公司对涉案房屋改造情况进行了鉴定。法院经调查查明,张老伯一家在原本没有设计进出水管、排水系统的卧室区域安装洗漱台和淋浴房,客观上存在安全隐患。虽然马桶和淋浴器已经拆除,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行为还是会对楼下的杨阿婆造成损害。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证据和鉴定意见,判决张老伯一家拆除卧室内加装的洗漱台盆、淋浴房等,恢复房屋原状。张老伯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白云释法:

  我国居民住宅多为高层楼房,共同维护楼房结构安全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如今,老旧小区的房屋装修改造屡见不鲜,房屋改造虽为业主的自由,但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且应以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利。为此,白云法官建议:

  一、遵守法律法规,确保房屋改造安全合法

  业主装修房屋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装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我国《住宅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下层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在进行房屋改造前,应确保所有改造活动都符合建筑、规划、环保和消防等规定,设计方案应确保结构安全,对于承重墙、梁柱等关键结构部件不得擅自改动或拆除。

  二、尊重他人合法权益,维护和谐友爱的邻里关系

  “远亲不如近邻”,融洽的邻里关系既有助于家庭和睦幸福,又有利于社会和谐安定。房屋改造中,业主应设身处地、换位思考,不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尊重公序良俗,不随意调换厨房、卫生间等具有特殊功能的区域,避免对邻居正常生活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共同营造社区安居和美、邻里友善互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