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新国标”选头盔,头不亏!

2023-08-31    作者:本报记者 彭 玥

今年7月1日起,新发布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以下简称“新国标”)正式实施,这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新标发布之后,长宁警方在全区范围内,针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开展了宣传检查。

此次实施的“头盔新国标”在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为消费者选购头盔提供了更好的参考。那么,电动车销售商店是否已经有了新型的安全头盔?店内的工作人员是否已经了解了新标的具体内容?进店购车的消费者若购买头盔,是否能得到有效的指导?

为此,7月中旬长宁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联合区市场监管所检查人员来到仙霞路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店进行宣传检查。民警在商店显眼处张贴了宣传海报,同时对来店购买头盔的顾客宣传道:“购买头盔一定要买符合新国标的,劣质头盔在事故中很容易破碎,不但不能保护安全,反而会造成二次伤害。”

杨警官点评: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自“新国标”发布以来,长宁警方对区内各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家进行了广泛的安全宣传检查。我们可以看到,这次的“新国标”新增了摩擦力和剪切力两个检测项目,目的是模拟发生交通事故时地面滑行的场景。通俗点来说,当头盔表面相对光滑、没有硬的突出物时,安全性就相对高一点,技术上认为如果头盔和路面的摩擦力很大时,脖子受到的力也会很大,从而产生拉扯伤。而如果头盔外壳有突出物,比如一些外卖小哥、潮男潮女头盔上的“竹蜻蜓”“小恶魔耳朵”“小黄鸭”等,与路面的凹坑也会形成拉扯,导致骑车人受伤。因此外卖平台运营方、家中长辈等也应提醒年轻人,这些“萌萌哒”装饰物,绝对是“妥妥哒”安全隐患。

同时,“新国标”对头盔的“头型”也作了修订。从旧标准的大、中、小、特小4个头型,新修订为A、E、J、M、O等5个头型,兼顾成人和儿童的需求;按照形状分为全盔、四分之三半盔(春秋盔)和二分之一半盔(夏盔),适应不同季节的需求。而根据适应对象,头盔“新国标”又分为A类盔和B类盔,A类盔为摩托车乘员头盔,适用于摩托车乘员和电动自行车乘员;B类盔为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仅适用于最高时速不大于25公里的电动自行车乘员。A类盔和B类盔与驾驶速度息息相关,电动自行车驾驶者与青少年搭乘者在选购时必须非常注意。

杨警官提醒广大老年朋友们:购买头盔要认准国家“3C”认证标志,购买之前最好试戴一下,并认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的标识。“开学在即,老年人使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时,不仅要自己佩戴头盔,也要给孩子佩戴好头盔,扣紧搭扣,倡导按道行驶、有序通行的交通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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