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佩戴头盔,骑行人、搭乘人都应遵守!

2023-08-24    作者:本报记者 彭 玥

两个月的暑假即将结束。暑期中,不少“神兽”在兴趣班、暑托班、辅导班之间穿梭,而家长们也因此多了接送孩子的重任。作为方便快捷的交通工具,电动自行车易停易放,很多家长选择它搭载孩子。不过,由于部分家长未按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未按规定搭载儿童,导致暑假期间,此类不当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频发。警方提醒广大家长,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儿童时,驾驶人和儿童均需佩戴安全头盔。

今年7月中旬,某交叉路口发生一起“机非事故”。经了解,当日早上10时许,甲方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沿道路由南向西左转时,与由北向南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乙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乙方右腿受伤,乙方的电动自行车搭载了两名6岁儿童(系乙方双胞胎儿女),两名儿童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其中,女孩面部、手部受伤,男孩腿部擦伤。120救护车到场后,经医护人员初步检查,两名儿童均无大碍。该事故因甲方违反让行规定引起,故甲方负事故全责。但在这起事故中,需要引起家长们关注的是,乙方骑行电动自行车搭载了两名儿童,且孩子们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自身稳定性差,一旦发生碰撞,容易失去平衡,惯性作用下驾乘人员会冲出车外倒地。一种情况是落地时头部与地面或其他物体碰撞;另一种情况是头部直接被车辆碰撞甚至被碾压。佩戴好安全头盔能提高安全系数,因为发生意外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一部分冲击力,同时可吸收撞击力减轻对头骨和脑组织的伤害程度。据专业人士介绍,发生事故后,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是戴头盔的1.5倍。近年来,在本市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正确佩戴头盔后事故死亡率降幅达65%。

杨警官点评:

少年儿童交通安全意识总体薄弱,危险认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如果家长(监护人)看护监管不到位,容易发生交通意外。

杨警官提醒市民:骑行、乘坐电动自行车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扣牢安全扣。购买头盔应认准3C认证标志,并选择大小适合、与头部贴合的头盔。此外,根据相关规定,骑行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未满12周岁不得骑行自行车。

乘坐机动车时,儿童乘客要系好安全带(或使用儿童专用坐骑),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乘坐车辆前排。

同时,儿童不要在小区出入口、马路边或者大车周围追逐玩耍打闹;过马路要遵守交通信号灯,走人行横道、天桥等过街设施,切勿闯红灯、翻越隔离栏;通过路口切勿低头看手机,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杨警官请广大教师、家长关心关爱学生,督促学生开学后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出行、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