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出钱出力带孙辈,能否向女儿女婿索要抚养费?

2023-07-27    作者:吕 斌

问:老蔡的女儿小蔡和张先生结婚后,于2008年育有一女小张。张先生、小蔡、小张一家三口共同居住在蔡先生家。后因工作原因,女儿小蔡每隔一天回来一次,张先生一周回来一次,小张平日由其外祖父老蔡帮忙照看。平日里,一家人吃喝费用均由老蔡承担,但是女儿和女婿并未向他支付生活费用,只是有时购买一些菜或水果等食品及生活用品,逢年过节买些礼品赠送给他。这种情况下,老蔡能否要求女儿女婿支付小张的抚养费?

答:小张并非与老蔡单独生活,所需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均为其父母小蔡、张先生支付,故老蔡无法主张抚养费。

如今,很多父母由于工作时间和精力问题,需要老年人帮助照顾未成年子女。一些老年人为了缓解子女的压力,也主动分担家庭事务。一般而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抚养人及第一责任人,其他长辈出于关爱提供的帮助不能取代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老人帮助子女照顾孙辈,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行为,或是完成子女的委托,符合家庭共同利益,在孩子并非长期与老人单独生活,且孩子所需的基本生活、教育和医疗费用均为亲生父母支付的情形下,老人向子女主张抚养费依据不足。

但若确有证据证明孩子长期与老人单独生活,孩子日常所需费用均为老人支付,父母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的,老人主张抚养费应当予以支持。

需要明确的是,老人出于缓解年轻人的压力以及对晚辈的关爱,帮助子女照料孩子,必定倾注大量时间、精力和情感,年轻人应当尽己所能为老年人及未成年子女提供物质上的保障以及精神上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