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笛凭借简单易学和声音优美等特点,深受学生群体和乐器爱好者的青睐。相较于其他种类乐器,竖笛有着相当高的市场占有率,不法分子也从中觅得非法牟利的“商机”。近日,长宁警方侦破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涉案金额达30余万元。
2023年4月底,长宁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接到市民朱女士报案,称其在网购平台为孩子挑选课堂上所需使用的竖笛时,发现有一家网店出售的某知名品牌竖笛售价比其他同类型商家便宜了近三分之一。然而当朱女士收到快递后,却发现该支竖笛的音色与之前购买的竖笛有差别,仔细对比后发现新买的竖笛在做工上略显粗糙,感觉自己是买到了假货。
接报后,长宁公安分局经侦支队食药环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第三方机构鉴定,朱女士所购买的竖笛确实是假冒商品。根据朱女士提供的线索,专案组很快就查明了该网店实际经营人马某某的身份信息,并掌握了其背后供应商孔某某和丁某某的犯罪证据。5月下旬,专案组远赴四川、江苏等地实施抓捕,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协助下,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孔某某、丁某某被悉数抓获,当场查获尚未售出的假冒品牌竖笛10000余支,各类仿冒贴牌、包装设备若干。
到案后,马某某等人对于其销售假冒品牌竖笛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交代,马某某是一家实体乐器店的负责人,店内也有正品品牌竖笛销售。因经营收益欠佳,马某某便尝试从孔某某、丁某某处批发少量假冒品牌竖笛进行销售,可观的利润和不俗的销量让马某某尝到了甜头,进而与孔某某、丁某某形成了稳定的供销关系,大量向对方进货,并打着正品折扣的幌子大肆销售。孔某某、丁某某为谋取更大利益,也暂停了其作坊内其他乐器的代工生产工作,大量从第三方购买散装竖笛、说明书、外包装等材料,再自行贴标、组装后交由马某某销售。就这样,一支成本仅2元的假冒竖笛,被以26元的价格出售,两者之间差价13倍。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孔某某等3人因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已被长宁公安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网上购物要“货比三家”,对于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要格外谨慎,以防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如发现自己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