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幸运偶遇“金牌分析师”,天天赚钱怦然心动,未料一个月不到,就被强制平仓、“清理出局”……“电信诈骗”从未走远。日前,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普陀法院”)审结一起“荐股类”电信诈骗案。
【案情回放】
2018年11月,金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请他帮忙完成一个任务 ,还说完成任务之后可以得到奖励,金某就同意添加了对方为好友。接着,他就被拉入了一个微信炒股群,群里不仅有“金牌分析师”讲解大盘趋势、推荐股票期权,还经常有群友晒股票盈利截图。金某看着大家纷纷赚到了钱,不禁也有些心动,就点击了群里购股软件的下载链接,在客服的指导下买入5万元建仓。结果不到一个月,他就被踢出了微信群,其股票也被自动平仓只剩 1万多元。金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便立即报警。
经查,2018年7月起,被告人宦某等人通过电话推销、添加微信好友等方式寻找被害人,虚构事实,谎称该公司经营的场外个股期权业务是与正规券商合作的。通过发送虚假盈利图、在微信群内伪装客户假作赚钱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信任,诱导被害人下载其公司运营的APP并在该APP内充值及进行所谓个股期权交易。被害人充值的资金未进入正规股票交易市场,而是直接转入个人账户,再由后台员工操作为客户强制平仓,使得被害人以为股票亏损。经司法审计,2018年7月16日至2019年1月8日,被告人宦某等人共骗取30余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00余万元。截至目前,涉案被告人已退赔大部分账款。
【以案说法】
上海普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宦某等1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主犯宦某有期徒刑七年,判处其余从犯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至五年不等 。
法院提醒,此类“荐股类”诈骗案件有如下特征:一是公司化运营。有专人负责运营、推广、销售、管理资金、操控后台,形成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上下游环节紧密合作,进行利益分成;伪造出正规平台的假象,在没有与正规券商合作的情况下,对外宣称与多个正规券商合作,使客户误以为资金是在正规券商处进行的投资。二是推广引流。通过打电话或在贴吧、抖音、微博、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诈骗信息等方式吸引受害人,将其引流到隐蔽性更强的 QQ、微信等社交群组,与传统电话诈骗相比,更具有隐匿性。三是资金流向。受害人转入炒股APP的“交易”资金并未进入正规的个股期权交易市场,而是通过不同公司间的走账最终流回诈骗分子手中。四是人为诱导。通过诈骗分子假扮的“分析师”和“水军”在群里进行鼓吹煽动个股期权高收益、低费率、易赚钱,诱导客户进行投资,再由后台员工操作为客户强制平仓,给受害人营造出一种自己是投资亏损,而不是被骗的假象,从而阻止受害人报案 。
广大投资者必须提高警惕,面对高收益投资,多一份怀疑,少一份侥幸,不要轻信网络上陌生人发布的荐股、内幕消息,不要轻易下载无法验证是否合法合规的理财平台,在投资前可以通过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协会等网站查询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资质,汇款前认清汇款账户是该机构名称还是个人账户,谨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