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话说宅前宜种果树,我用樱桃树换下了樱花树。四月初,樱桃就与早樱一起吐蕊,三天就卸了花容。才一周,花柄处就长出一颗颗花生米大小的果子,边长边换彩头,像个喜欢翻花样的小姑娘,搽得半脸黄半脸红。才两个星期,果实就亮得教人目不转睛。见过急性子的人,更惊奇樱桃的急。樱桃是在保住“春果第一枝”的地位。只有这样,熬过冬荒的鸟儿才会来抢,樱桃的果核才能第一批撒向春野。
青鸟和乌鸫聒噪着广而告之:樱桃熟了。它们手段高超,吃掉果子,但见一地斑斓的遗矢。我赶紧在树上罩一张网,一对乌鸫夫妻,在网上站不稳,如直升飞机一般,时悬时停,将近网的果子啄个干净。
今年的谷雨提前了两天。恰逢孩子出差,果子要在枝头留得久些。我吮咂了三粒,颗颗甜醇。
樱桃在古代又称含桃、荆桃;或因黄莺喜欢吃,又叫莺桃。此果贵在早,“天子乃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必须先献祭祖先。唐僖宗时,又作为圣恩,庆贺进士及第而摆樱桃宴。
古人写樱桃的诗很多,典故和成语却极少。“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就此一句,奠定了樱桃的江湖地位。中国久有樱桃,外国也有类似的鲜果,我们称之为车厘子,识货的食客绝不会混淆。
今岁,我家的樱桃居然收获了1040克,近三百粒,或可装点一周的英式下午茶。美美地含一颗,若有所思地设想一个情景:那个初恋的女孩,让你舍不得,放不下。久存的泪水依旧酸甜。
樱桃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