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 菜
2025-11-24
作者:费凡平
退休了,也就意味着要主动承担些家务。我家离菜场近,我又比较喜欢吃,买菜的任务就顺理成章地落到了我的肩上。我们这一代人,种过地,也种过菜,难道还怕买菜么?
我习惯早睡早起。六点起床,吃过早餐,七点去附近的鲁迅公园或同济大学散步,八九点回家,顺便逛一下家门口的菜场,随手就把生鲜蔬菜买了。既锻炼了身体,又和谐了家庭,一举两得。
买菜这活看似容易,其实并不简单。种菜的对象是菜,买菜的对象是人。不仅要有眼光,还要有雅量。
买菜,要允许自己不断试错,练就“火眼金睛”。菜场是市井长卷里墨迹难干的浮世绘,卖活禽的摊位弥漫着宿命的气息,水产区永远在上演光影魔术,蔬菜常常留有隐形的水渍,平价菜摊位前顾客排成长蛇阵……
菜场西南角有一个夫妇菜摊,女摊主总会热情地把两棵小葱塞进我的马甲袋。那天我戴着老花眼镜挑番茄,瞥见她悄悄地把裂口的番茄塞进我挑好的番茄里。男摊主见状,默默地往秤上添了一头新蒜。
茭白上市的季节,系碎花围裙的摊主热情地招呼:“大哥,茭白时鲜,带点回家哦!”我问:“你的茭白怎么都有暗褐色的疤痕?”“这是晨露打的印子哩。”我笑着收下这份狡黠,再也不去光顾她的摊位。
腊月里买冬笋最有意思。卖笋的老头总爱说“老爷叔手嫩”,执意替我剥去带泥的冬笋壳。他龟裂的手指剥着笋壳,发出的沙沙声,像极了父亲在灯下修钢笔的动静。有一回,他多剥了一层嫩皮,急得直拍大腿:“哎呦,把娃娃的尿布给扯了!”逗得周围的摊主笑出了泪花。
又有一次,我去买东北豆角。插队落户时,我们在宿舍边上种过它。挑选,上秤,付钱。因为每天去菜场,我攒了十几张一分的纸币,想趁机用掉它们。不料,女摊主勃然作色:“分币我是不收的,不扫码付款,不卖!”说着,她倒拎袋底,利索地倒出了我选好的东北豆角,那双美丽的眼睛再也不愿看我一眼。
我没生气。换了一个摊位买豆角。移动支付时代,只能怪自己拎不清。不过,我至今习惯备些零钱。皱巴巴的纸币,留给守摊的老人。
买菜,让我懂得了宽容。秤杆上有世故,也有温情。那些缺斤短两的伎俩,何尝不是讨生活的把式? 买菜,恰如生活本身,浑浊里透着清亮。皱巴巴的零钱往来间,裹着暖老温贫的体谅。
经常买菜,经常试错,也让我在菜场里找到了彼此信任的专属摊位。
卖肉的胖子,我要雌大排,他绝不会给我剁雄大排;我要猪前蹄,隔夜的猪前蹄,他也不会卖给我。蔬菜摊位的安徽妹子更豪爽,买她的菜,总会去掉零头。菜不新鲜,她朝我摆手“不要买”。每逢过年,安徽妹子要回家,她摊位上总有些菜要处理掉,我会毫不犹豫统统买回家。信任与友善,需要买卖双方的真诚付出。
如今,不管在菜场里遇到什么,我都有办法应对。每次,都能提着马甲袋凯旋。有时想想,买菜,还挺有意思,挺能修炼人的。
这几年,买菜已成为我的日常。即使去外地旅游,我也会像香港美食家蔡澜一样,清晨起来,独自去当地的菜场走走逛逛,领领市面。这所市井学堂,有着最接地气的人间烟火,也最能煨出生命的原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