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6-03-31 )
| 索取号: | 发布机构: | 法规处 | |
| 文件编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市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宪法法律法规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强化政治引领,将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等作为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领会核心要义,系统谋划贯彻落实思路。全年同步推进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1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上海交通大学郑成良教授围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作专题辅导,局机关全体公务员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4月,组织局党组成员认真研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6月,由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学《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文件,不断夯实理论根基、强化思想自觉。
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民政法治相关重点培训课程。3月,2025年市民政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邀请浦东干部学院魏淑君教授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4月,2025年度民政法治培训班邀请华东师范大学刘平教授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法治实践授课。
三是推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落细。10月起,组织开展局系统第三届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答得好”知识竞赛,以宪法学习为统领,推动局系统干部职工更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和法治素养。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履职使命感,于12月3日开展部分公务员宪法宣誓。
(二)持续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有序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完成《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改工作,该条例已于2025年9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11月正式施行。制定出台《上海市行业协会商会条例》,该条例已于2025年12月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2月正式施行。
二是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年共出台《上海市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等17件局规范性文件,推进6件地方性法规、3件政府规章和91件规范性文件的常态化评估清理,完成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
三是不断健全文件统筹机制。严格执行年度制定计划,实行总量控制与动态管理,建立到期提醒、季度比对等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必要性论证和有效期管理。
(三)持续提升民政行政决策质量
一是有效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将“调整上海市社会救助标准”等3项纳入市级目录,“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三年行动方案”等4项纳入局级目录,均已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
二是不断健全审查评估机制。出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范,完善审查流程与标准,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独立并行。建立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和惠企政策审查机制。
(四)持续强化民政监管执法工作
一是提升涉企监管执法质效。在养老、婚介、殡葬等重点领域全面推行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建立检查事项库和对象库,实行检查计划备案。全面应用“检查码”实施亮码检查、事后可评,推动执法流程全程留痕、规范透明。
二是不断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制定自查自纠方案,公开发布线索征集公告。开展全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点围绕执法程序、法律适用、证据规范和文书制作等方面查找问题,推动落实整改。强化评查结果运用,组织专题培训和案例研讨,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是协同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在养老、婚介、殡葬领域深化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完善联合检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养老机构实现信用评价全覆盖,全市602家机构参与评级并公布A、D级名单;婚介领域推行服务质量日常监测;殡葬领域全面推行“八必问”制度,强化中介服务机构规范管理。监管对象库持续完善,推动监管更加精准高效。探索建立慈善领域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假借慈善名义、假冒慈善组织等违法犯罪活动,严肃查处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动,筑牢慈善事业公信力。坚决有力推进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构建综合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八必问”制度,规范服务秩序,巩固整治成果,实现常态长效。深入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三个方面七类问题,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排查、推进整改、建章立制。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工作,聚焦精准救助,优化动态监测平台,提升帮扶效能,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路径。
五是重点领域执法办案实现新突破。 市局层面,2025年共办理案件108件,其中行政处罚57件,取缔非法社会组织3件。指导区级层面执法成效显著,养老、殡葬、公益慈善领域指导相关区局依法规范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制定关于规范行政处罚案件提级管辖工作规定、汇编民政执法规范化法律文件、编撰民政综合执法案例集和执法业务问答手册等,夯实执法规范化基础。
(五)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与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扎实推进行政审批改革。牵头完成结婚落户“一件事”,累计服务3976对当事人;配合推进个人身后“一件事”,创新将遗产管理人服务纳入改革;深入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整合9个部门18项政务服务。深化社会组织成立“一件事”改革,试点基金会设立登记“一件事”改造,实现环节、材料、时间、跑动“四减”。全面推行养老机构“一业一证”改革,将养老服务机构备案、食品经营许可等4个事项纳入行业综合许可,实现全流程网办。完成7项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政务服务系统统一管理,落实5项政务服务事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二是不断提升惠企服务效能。依托“一网通办”政策精准服务平台,完成7项惠企政策认领、拆解、画像和兑现工作。推动“养老服务批次贷”担保费补贴、利息补贴及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3项政策实现“免申即享”。开展“处长讲政策”,加强政策解读与精准推送。
三是持续优化升级政务服务。系统梳理126项权力事项,新增行政给付事项1项,调整事项名称2项。落实线上线下人工帮办制度,局领导带头开展“面对面”帮办,推动“老年人助餐服务申请”等高频服务实现“智慧好办”。持续推进“799”服务效能和“021”帮办服务落地见效。
四是不断夯实重点民生服务。深化医养结合,联合印发养老与医疗床位联动转介机制试点方案,16个区全面参与。拓展养老服务新业态,开展上门助浴、陪诊服务、“物业+养老”等项目,全市11个区开展陪诊试点,专业助浴服务累计达7842人次。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自2025年7月起将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595元提高至1650元,同步调整相关救助标准。建成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归集12个部门30类数据,实现预警信息闭环管理。
五是有效发挥行业协会商会桥梁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营商环境建设,推荐“营商环境体验官”深入一线建言献策,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发展环境。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切实为企业减负纾困。
(六)持续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
一是不断优化标准体系结构。发布《假肢和矫形器装配机构服务规范》等4个地方标准。发布《婚姻登记服务规范》等2个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现行有效地方标准13个。
二是持续推进标准化试点。确定11个局系统标准化试点项目,组织开展专题培训与过程指导,完成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等8个试点项目验收。
(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
深入贯彻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实施《2025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2025年,通过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406条,发布政策解读51份。持续推进“阅办联动”,新增6个政策文件实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无缝衔接。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240场,覆盖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等服务领域,参与人次达6400余人。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完成答复。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集成发布,审核通过36项政策进入养老主题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八)持续加强民政法治宣传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修订并公布普法责任清单。在“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宣传专栏,月更新法治宣传内容3次以上。结合“慈善周”“敬老月”等重要节点,开展法律进社区、进机关等活动,宣传《慈善法》《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以案释法,通过《上海社会组织》杂志剖析执法典型案例,通过“老陆问答”“银龄法宝”等开展普法宣传,强化政策解读。推动法治文化建设,申报优秀法治文化作品16件。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年度专题述法会议并带头述法,自觉将法治工作纳入民政年度任务,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依托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机制,及时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审议通过《上海市养老护理员激励补贴实施办法》制定等重要议题,推动民政法治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统筹年度法治专项任务。制定2025年度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计划,对5件地方性法规及政府规章、3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制修订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动态跟踪。同步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与监督计划,规范涉企执法行为,聚焦养老、婚介、殡葬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强化案卷评查等监督措施,持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三是健全决策审查与法律顾问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细化部门分工,实行项目化推进;配套制定工具表单和报告模板,提升论证与评估效率。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出台社会组织参与政策制定程序规定,坚持街镇座谈与群众意见直达机制,7项重大决策均落实相关要求。实施重大决策集体审议公开及公众代表列席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同步推动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核独立并行。同时,积极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和执法决定等环节充分听取专业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合法。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上海市民政系统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聚焦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推进以下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持续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深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民政局系统第四届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答得好”知识竞赛,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全面提升。
二是健全完善民政法规制度体系。紧密对接国家层面立法修法进程,持续推动社会组织、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制度供给。加强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系统集成,提升制度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三是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与综合监管规范化水平。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完善检查事项库、对象库管理和计划备案,全面应用“检查码”实现执法过程留痕、透明可溯。深化养老、婚介、殡葬、慈善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推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提升联合检查常态化、制度化水平。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案卷评查和实务指导,推广统一执法文书范本,不断提升基层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和综合办案质效。
四是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与营商环境优化。推进社会救助“一件事”向移动端延伸。优化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服务机制,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企业社保补贴等政策实现系统比对、精准直达。深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线上线下帮办服务体系,提升民政领域涉企服务的便捷度与满意度。
五是推进民政标准化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上海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等领域研制一批高质量标准。加强标准宣贯实施和试点,推动标准成为法治实施的重要支撑。
六是压实普法责任助力法治社会建设。持续深化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压实普法责任、加强业务指导。强化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教育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积极履行社会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民政立法、执法工作中。
七是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策解读和政民互动,推进“阅办联动”扩面增效,提升民政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