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5-0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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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上海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21-2025年)》有关规定和要求,市民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研究制定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重点学习内容。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慈善法》,开展交流研讨,并实地调研慈善超市;邀请专家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作专题辅导报告,党组成员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交流。组织新任职处级干部开展宪法宣誓活动。
二是推进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落实。通过个人自学、集中交流等形式,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提升思想认识;组织开展第二届民政法律法规应知应会“答得好”知识竞赛;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公务员培训重要日程,举办局系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课,着力提升年轻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采取集中观看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局系统124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
三是积极组织参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活动。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工作要求,面向局机关各处室和局直属各单位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征文及研究阐释成果征集活动,围绕为老服务、家风传承、遗产管理人、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遴选并推荐申报4篇主题征文,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
(二)不断完善上海民政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推进民政重点领域立法。完成《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对强化殡葬公益属性、加强殡葬服务收费分类管理、依法规范公墓收费行为、完善特殊情形遗体处置程序等涉及殡葬改革发展的几个关键问题作出规范,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完成2025年度市人大和市政府立法项目申报工作,根据本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促进行业协会商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需要,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行业协会商会条例制定列入2025年市人大立法正式项目;向市政府申报婚姻介绍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公墓管理办法修订2项立法项目。完成民政部委托的行业协会商会法等的调研起草工作。完成民政部2024年度民政政策创新交流展示活动申报工作,申报6个项目,其中遗产管理人制度建设工作入选省级交流展示名单。
二是推进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制定、修订出台《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上海市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管理办法》《上海市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23件规范性文件,均按规定完成法制审核和备案工作。对其中列入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的“调整上海市最低生活保障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制定《上海市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严格按规定完成决策程序。
三是落实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工作。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常态化评估清理的工作要求,完成97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评估清理;根据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工作要求,完成民政涉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行政执法决定清理,民政法规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应性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民政执法规范化
一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聚焦群众关切,选取养老、殡葬、婚姻领域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建立联合抽查检查、联合信用监管、行业合规指引等工作机制。比如,对全市近600家养老机构开展联合信用评价并公布A级、D级名单,为老年人选择养老院提供更多参考;联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部门开展多次殡葬联合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震慑殡葬“一条龙”“黑中介”;联合市场监管、消防部门开展养老机构综合监管专项执法行动,对16个区的19家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首创婚介机构“3-7天冷静期退费”制度,更好维护征婚者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民政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信用数据归集、双公示季度评估等工作。
二是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开展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抽查审计市级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440家。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聚焦乱收费、违规评选评奖、违规组织培训等行为,组织全市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并做好抽查和督促整改工作。落实全国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要求,推进本市专项整治。精准打击民政领域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全年累计排摸违法线索102批次,经甄别后受理案件67件,办结58件,其中作出行政处罚18件。
三是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落实国家和本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及实施方案,报送中期评估报告。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做好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和法制审核工作。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行政执法监督计划。梳理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执法事项清单和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进综合执法系统应用,做好行政处罚、轻微不罚等数据统计。组织开展2024年本市民政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赴区民政局开展现场调研阅卷。将“完善民政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列为2025年局级研究课题。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开展年度法治培训和综合执法实务培训,完成年度公职律师年检,做好执法证管理和执法案例编撰工作。
四是有效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4年,市民政局被行政复议案件4件,其中涉政府信息公开3件,涉依法履职1件,最终市政府决定维持3件,驳回申请人复议请求1件;行政诉讼案件5件(一审3件、二审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及婚姻登记,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4件,撤诉1件。
(四)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
一是依法编制权责清单。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设置,结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修订情况,及时调整本市民政领域权力事项,对权责清单实施动态管理。
二是规范实施行政许可。本市民政领域6个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围绕养老机构开业涉及的业务情形,会同市场监管、卫生健康、水务部门制定印发“一业一证”改革方案,编制行业综合许可办事指南。推进养老机构备案回执归集至电子证照库,推动行业综合许可实现网上办理,助力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本市民政领域5个政务服务事项中的3类证明实施告知承诺,通过数据核验,对申请人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核查。在规范性文件制修订过程中落实告知承诺制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承诺文书及事项办理流程。对已实施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定期评估。
四是推行少填少交智能审。对标政务服务“智慧好办”3.0任务目标,对“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申请”等4个新增高频事项优化升级,对“发放老年综合津贴”等7个高频事项持续优化,推进政务服务“好办”“易办”。
五是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养老服务“一件事”改革,推出养老服务专区,整合养老服务补贴申请等12个跨部门事项,打造“一类事一起办”集成服务,优化业务流程。配合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改革任务,将重残无业人员生活救助申请等4个事项纳入集成办理。
六是拓展民政领域“免申即享”服务。新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百岁寿星慰问、特殊老年人探访关爱、民政元旦春节帮困送温暖等4项“免申即享”服务;优化老年综合津贴“免申即享”,新增津贴发放渠道,老年人可自主选择通过敬老卡或社会保障卡领取津贴;优化养老服务补贴“免申即享”,将免申即享实施范围由试点区扩大到全市。持续打造“民服务·真为侬”服务品牌,让市民便捷享受民生服务。
七是持续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管理和动态调整,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与办事指南联动更新、同步实施。进一步拓展民政领域公共服务,截至2024年底,共推出市、区、街镇三级公共服务事项72个。
八是优化线上线下帮办服务。线上,及时完善更新知识库,提升“小申”客服解答率,持续拓展线上人工帮办服务事项。线下,全体局党组成员结合重点工作和高频事项开展帮办,与企业群众面对面,聆听需求建议;通过加强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婚姻登记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能力。
(五)有序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
一是健全民政标准化体制机制。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上海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本市民政领域标准化工作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标准化在民政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开展年度标准化工作培训,强化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标准研制。发布地方标准《社区长者食堂服务规范》和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基本规范》,完成地方标准《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与管理规范》制修订工作。提出《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机构设置和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订计划并获准立项。开展《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指南》等5项地方标准复审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
三是持续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确定16家单位为2024年局级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完成11个局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验收。
(六)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制定《2024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局年度重点工作扎实做好信息公开,优化全流程公开,持续深化公众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质效,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作用。积极推动《上海市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指引》落实,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在依申请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政策解读等方面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坚持“法定公开事项主动公开到位,其它事项审慎主动公开”精神,2024年,通过“上海市民政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144条,发布政策解读60份。继续推进“阅办联动”,实现从“看政策”到“用政策”无缝衔接,28个文件、48个办事事项实现“阅办联动”。8月,在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婚姻登记服务等行业组织开展“政府开放月”系列活动166场,其中养老专题160场,共2200余人次参与。不断优化局官网政务公开栏目设计,按照最新要求,拆分原“五公开”栏目分类,政务公开专题数量由8个增加至15个,整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中错链、断链事项13条,提升信息准确度。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申请人权利。2024年,共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信息58件,商业企业申请信息3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
(七)持续推进民政法治宣传
开展行政诉讼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组织处室负责同志旁听,将法院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教育资源,效果良好。组织民政系统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市局机关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慈善法》宣传列入2024年全市重点普法项目,市民政局围绕《慈善法》宣传开展系列活动: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同志作专题辅导,将《慈善法》宣传嵌入上海慈善周举办的49场线上线下活动。上海老年报社与静安法院合作开设“白云说法”专栏,邀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白云为老年读者普法,增强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上海社会组织》法治专栏定期刊发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社会组织规范开展活动。在上海民政微信公众号开设“法治宣传”专栏,组建上海市普法志愿服务总队民政支队,多渠道营造民政法治宣传良好氛围。
二、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专题述法工作要求。2024年1月,局党组书记、局长专题述法,围绕2023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和主要成效,提出加强民政法治建设具体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围绕分工做依法履职述法汇报,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局法律顾问列席。同时,按要求制定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二是充分发挥局党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民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结合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研究部署民政法治工作,审议《上海市殡葬管理条例》修订、《上海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养老等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方案等法治工作议题,有力推动了民政法治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注重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局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推进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7+1”配套文件要求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按期完成既定任务。主持召开局法律顾问座谈会,听取法律顾问对民政法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全年邀请社会公众代表列席局长办公会议4次。
四是专题研究重要法治创新工作。研究推进遗产管理人制度设计,推动出台《关于民政部门履行遗产管理人职责以及处置无人继承遗产的若干意见》,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多次专题研究养老、殡葬、婚姻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改革方案等相关文件制度,逐月审阅修改改革情况月报和总结材料。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民政领域走深走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贯穿于民政法治建设全过程各方面,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持续推进民政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市人大和市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推进修改《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民政立法项目。制定规范性文件年度计划,推进文件及时“立改废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动更多项目纳入重大决策事项目录,确保决策程序合法。落实已制定的“遗产管理人”等制度,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培训。
三是进一步加强本市民政系统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养老、殡葬、慈善、婚介机构管理等领域执法工作,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持续推进落实国家和本市三年行动计划及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民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深入推进综合执法系统应用,做好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证管理等工作。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等制度,进一步推动民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进一步深化民政职能转变。对照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智慧好办、免申即享、一件事、一业一证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配合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系统改造及上线工作,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服务同质,推动窗口端、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四端联动、功能升级。以深入推进养老、殡葬、婚姻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改革工作为重点,持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是持续推进民政标准化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上海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持续完善标准体系,重点推进养老、儿童福利、残疾人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领域标准研制,推出更多民政领域的“上海标准”。着力推动标准宣贯实施,支持好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工作,打造更多民政领域的“上海品牌”。
六是进一步落实民政普法责任,助力建设法治社会。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压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指导。加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强化法治思维和意识,提升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落实《关于建立上海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积极履行民政社会普法责任,寓普法于民政立法、执法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