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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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法制政府建设工作。2018年,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2018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紧紧围绕本市民政工作发展需求,在工作中重点聚焦“注重立法研究、保证立法质量”、“注重法制审核、规范行政行为”、“注重法制管理,提供基础性保障”三方面,认真完成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立法工作围绕重点扎实开展
1、加强民生保障重点领域立法。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地方立法,成功推动《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于2018年11月22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开展《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调研,推动《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修订)项目作为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正式项目。依法落实立法后评估工作,对《上海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围绕立法质量、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存在问题及原因等进行开展立法后评估,为后续修订奠定良好基础。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有新举措
2、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前期参与和法制审核备案审查等工作,积极推动我局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2018年我局共制发各类规范性文件21件,集中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军人优抚、志愿服务等重点领域,废止规范性文件2件。
3、做好各项法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对我局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军民融合发展法规文件分别开展清理工作;根据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要求,对我局现行310件相关文件进行清理;对我局涉及产权保护、证明事项及营商环境优化相关文件进行清理。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4、巩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成果,完成“对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两项改革举措在全市范围内的复制推广。规范权责清单的动态管理。增加、取消和调整的权力事项60项,调整后我局的行政权力将增至289项;校核公开市级权责清单147项、区级权责清单151项。深化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统一政务服务标准,确认公开市级政务服务事项73项、区级政务服务事项79项。全面优化政务服务效能。形成了局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清单14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梳理、确认市级证明材料32项、证明事项11项;区级、街镇证明材料35项、证明事项15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养老机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企业管理等领域建立“五位一体”监管体系。
5、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推动社会组织办事“只跑一次”。今年,开发全市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平台,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有效期延续、注销登记等15类事项,真正实现“线上通办”、“只跑一次”。通过网上登记改革,进一步精简了成立登记中重复签章、多次证明、非必须的申请材料;优化了前期咨询、网上预审、受理审批、网上预审、受理审批等业务流程;推动互联互通,纳入全市“一网通办”平台,成为全市统一物流平台的首批用户。同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登记顾问制度,达到了让申请人“少跑腿、轻松填、一次办”的预期效果。
(四)执法规范和监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6、积极做好复议诉讼案件的处理应对工作。2018年,我局被行政诉讼案件3件,被行政复议案件8件,作为复议机关办结行政复议申请4件,依法撤销1件区民政局的具体行为、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不予受理复议申请1件,另就2017年1件复议中止案件依法恢复审理、作出复议决定。
7、严格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加强执法管理。严格执行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2018年, 从执法主体、违法事实、适用法律、处罚裁量和执法程序等审查要素,审核社会组织处罚案件9件;就非法社会组织取缔案件提出法律意见,确保执法案件质量,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加强执法证管理,做好执法人员信息更新和数据汇总工作,为10人开展执法证上岗法制培训、到期换证24人,目前我局共计132张有效执法证。
8、打击社会组织各类违法活动。2018年,我局社团监察总队共受理社会组织违法非法案件68件,目前已结案37件(其中取缔4件、警告1件、劝散8件、责令整改10件、移送相关部门8件、与事实不符4件、证据不足中止调查1件、责令注销1件),在查案件31件(其中调查取证中25件、注销中3件、激活中2件、搁置退回1件)。办理网上信访25件,指导基层现场执法4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说法”。
9、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持续开展民政法制培训。为推进本市民政系统落实第七个五年普法规划,于2018年11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上海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意见》,提出四个“进一步”的工作要求,即进一步聚焦民政系统领导干部、进一步聚焦普法机制建设、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推动依法治理。举办2018年民政法制培训,市民政局机关法制机构、各业务处室相关负责同志,16个区民政局的分管领导及法制工作人员90余人参加培训。邀请了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市审改办、市发改委等单位的领导、专家,就“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合法性审查”、“重大决策管理要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管理要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以及“行政处罚实务研讨”等重要内容和难点问题,作了详细解读和案例指导。
(五)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内外结合,优势互补
10、设立公职律师扎实履行法制审核等各项职责。2018年5月,我局设立公职律师制度以来,共有4位符合条件的法制干部成为公职律师。一年来,公职律师在在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研究、行政执法等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11、用好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外脑功能。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的指导意见》,聘用2位兼职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除了由我局政策法规处做好助手和参谋、发挥主体作用之外,兼职法律顾问认真履职、提出法律意见,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有效开展
12、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情况,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慈善组织、公募组织、慈善信托等信息,以及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基本数据,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做好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工作。
1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始终注重把“上海民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在局门户网站发布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栏目分类科学,各项信息全面归集体,集中展示;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建立基本目录定期更新机制,细化重点公开内容。2018年主动公开418件政府信息,其中规范性文件20件。
14、强化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服务。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内部审核和办理流程,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等多种申请渠道,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便捷化;对于比较复杂敏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认真研究、反复磋商,积极稳妥地答复申请人,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2018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网上申请32件、当面申请15件、信件申请20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8年我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民政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依法行政理念在不断加强和深入。但是,面对新领域疑难问题增多,以及取消行政许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形势,民政法治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一是依法履职的意识尚待加强;二是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制思维尚有欠缺;三是一线单位的法制建设水平有待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9年是民政工作在新时代开创新局面的一年,我局将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坚持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执政、坚持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总要求,围绕民政工作发展,积极推进本市民政法治工作。在按要求完成常规工作、重点工作的基础上,一是加强民政地方立法,不断提升民政法制化水平;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优化审核管理流程;三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放管服工作大局;四是严格法制教育和管理工作,全力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