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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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17年,我局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和《2017年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紧紧围绕本市民政工作发展大局,以推进法治民政建设为重点,以不断提升民政社会和公共事务管理法制化水平为抓手,以保障和促进依法行政、合法行政为目标,认真完成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
二、主要工作特点
(一)民政法治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
1、进一步完善民政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印发《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按照全面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对进一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从机制建设上提出了要求。举办本市民政系统“贯彻落实2017年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精神暨2017年度民政法制培训班”,邀请市府法制办和法学专家授课,局领导、市局各处室、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和法制管理干部共86人参加培训。
2、全面实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系列制度。推动出台《关于贯彻〈本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意见〉的通知》《上海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管理办法》《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城市居民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养老机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依法履行行政处罚法律审核。共对局21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法律审核,促进了行政处罚工作,保证了行政处罚质量。
3、依法组织开展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被行政复议8件,被行政诉讼8件,处理国家赔偿申请2件。共计26件。
4、执法证管理有序推进。组织新上岗执法人员培训、考试,新增持证人员14人。按照市府法制办《关于核对〈上海市行政执法证〉信息的通知》,完成119张执法证信息的核对工作。较好完成市法制办组织的我局10名执法证持证人员抽查考试,全部合格。
5、完成局政府法律顾问的聘任工作。按照中央和市的要求,聘请法学专家和执业律师各一名为我局政府法律顾问。
(二)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6、全面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完成《上海市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上海市居委会工作条例》。《上海市社会救助条例》已形成立项建议稿并向市人大立项。根据市人大要求,组织开展并完成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五年规划项目建议。
7、完成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梳理和审核。根据市人大和审改工作要求,完成《上海市养老机构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梳理和审核,上报修改、废止意见。按照市政府要求,围绕是否与上位法(文件)一致、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等内容,完成规章8件、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规范性文件16件及局75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核、上报。按照市发改委要求,围绕规范性文件是否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情况,完成了74件规范性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市环保局要求,完成涉及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8、规范性文件工作。今年以我局名义和市政府及办公厅名义,共制发14件规范性文件。完成13件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
(三) 行政审批改革和“放、管、服”工作按期完成
9、开展权力清单标准化管理。开展权力清单动态调整阶段性“回头看”工作,依法动态调整权力事项61项,其中新增39项、调整10项和取消12项。调整后,我局的行政权力将增至285项。完成94项行政权力的一事一码梳理和上报工作。
10、开展行政审批监督检查数据对接工作。配合本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动态更新市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12项。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完成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具体执行情况实时监督检查数据对接和上报26项。
11、开展深化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改革。共完成梳理市级评估评审事项5项、技术性服务事项3项,市、区两级评估评审事项3项、技术性服务事项4项,技术性服务事项1项。决定全部保留。
12、开展当场办结和提前服务事项梳理。对市局258项行政权力和6项政府服务进行了梳理,确定当场办结事项4项。
13、开展减证便民,清理“奇葩证明”工作。共清理市局出证明材料39项,证明事项13项,其中,依法保留49项,建议取消3项。
14、开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扩大试点。将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事项“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范围由浦东新区扩大为对全市所有申请人实施告知承诺审批方式,并基本完成《上海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告知承诺办法》的修订。
(四)不断提高窗口服务质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
15、积极提升窗口服务形象。严抓服务质量,全年持续对照市审改办关于对本市行政服务窗口进行暗访情况的通报,主动对号入座,查找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贯彻窗口服务标准和识别标准,主要审批事项增设了扫二维码查阅办事指南的功能。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窗口增设4只意见箱,新换工作人员席卡、服务牌。
16、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理服务水平。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规范内部审核和办理流程,畅通网络、信函、当面等多种申请渠道,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便捷化,真正做到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在具体工作中,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服务便捷度,在信息公开查阅室窗口提供二维码扫码服务,申请人可通过手机扫码轻松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相关信息。2017年共受理、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4件。
17、编辑、印制我局“双公示”工作手册,下发相关业务处室,进一步推进我局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公示工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监督。
(五)开展法制课题研究和编制工作
18、组织开展落实慈善法相关课题研究。为厘清城乡社区组织和单位的互助互济活动的法律问题和指导职能,组织开展了《城乡社区组织、单位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规范》课题研究和《城乡社区组织、单位群众性互助互济活动办法》专家建议稿相关课题研究。
19、组织完成市民主法治有关课题申报。按照 “2017年度上海市民主法治建设课题” 的申报工作要求,完成包括《养老机构诚信档案和黑名单管理办法研究》《〈上海市优抚对象优待办法〉规章修订研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研究》《老年维权体系研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我局2017年的法制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民政工作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水平明显提升。但是,面对党中央国务院的新要求,面对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新期待,面对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民政法治建设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问题。一是社会组织管理、区划地名管理、殡葬事务管理等领域行政法规已经老化,亟待修改完善;二是执法队伍力量和社会发展要求不匹配,行政执法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如何发挥好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加强民政法治建设,需要依据相关制度作进一步探索。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顺应时代要求,着力推动解决当前存在的这些问题,不断把民政法治建设引向深入。
四、下一步工作设想
2018年,我局将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为指导,紧紧围绕民政工作发展,把民政法治建设全面自觉融入各项民政工作,以不断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建设为抓手,保障和促进本市民政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一个机制”,落实“三个全面”,即:建设和形成适应本市民政法治建设需要的管理机制;通过民政法治机制建设,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的法制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制,全面贯彻实施各项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