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1-0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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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民政部的有力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上海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中法治政府建设七大方面内容,积极推进上海民政法治政府建设。
一、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局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顶层上谋划设计上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融入“法治民政”各项思路举措,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提供法治保障。结合“四史”学习教育、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等,带领党组成员跟进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最新成果,原原本本研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论全面依法治国(2018—2020年)等资料汇编,并组织集中讨论。认真贯彻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法治工作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事业发展,高度重视立法、执法、守法、普法等各项法治工作,亲自担任局机关新进公务员宪法宣誓监誓人,主持召开本市民政部门贯彻落实《民法典》新闻通气会。
(二)切实发挥局党组法治政府建设核心领导作用。局党组审议制定《上海市民政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规定》,明确局主要负责人作为市民政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并进一步压实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责任。对涉及重大政策、重大决定、工作规划等法治相关内容,均提交局党组会讨论决定,切实加强党对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三)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为民政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制定《中共上海市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细则》,明确将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国家法律法规等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将法治培训作为局系统党政主要负责人、中青年干部、新进人员以及执法相关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新进公务员轮转制度,把法规处作为固定轮转处室,帮助新进公务员培养法治思维。此外,加强干部日常管理,把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民政干部人事管理的重要内容。
二、2020年度推进民政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建立完善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制机制
成立上海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和立法、执法、守法普法、“放管服”改革、标准化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各项法治及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结合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程安排,及时听取法治有关规划、计划和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相关重大问题,审议依法行政重大决策。细化规定了民政法治政府建设定期报告、公开和述职、考评、问责等制度,首次全面部署实施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管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
(二)着力发挥民政平台牵头作用,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牵头承担疫情防控地区组职责,依法加强全市社区疫情防控。分类加强小区出入口管理,指导落实全市1.3万个住宅小区、2.47万个村组“封闭式”管理。协调指导机场和16个区闭环运转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引导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疫情防控。印发《动员社会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捐赠指南》,参与制定《上海市抗击疫情慈善捐赠物资免税手续临时操作指引》,联合制定《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办法》。加强捐赠信息公开,制定下发《上海市慈善组织疫情防控募捐情况统计表》。截至2020年底,本市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收入18.77亿元,全市138家基金会参与了抗击疫情相关工作。
3.加强制度规范,确保民政系统所属各类服务机构的安全有序。牵头起草发布《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操作指南》地方标准,及时下发《上海市民政系统服务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分类制定《上海市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上海市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上海市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规范》《上海市婚姻登记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规范》《新型肺炎疫情防控社会工作服务手册》《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分群体社会工作服务指南》《上海福彩销售网点疫情防控规范》《上海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患者遗体处置规范》《上海市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等,全面加强上海民政系统内所有服务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聚焦中心工作不断加强民政制度供给
一方面积极推进由民政承担的年度地方立法工作。2020年12月30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为上海超大城市“大城养老”增加重要法制保障。《上海市慈善条例》地方立法调研形成草案建议稿,已申报2021年度正式立法计划,为打造上海“公益之城”增加法治助力。截至目前,上海民政部门负责实施的11件地方性法规、3件市政府规章,构建了相对完善、具有上海特色、基本适应民政事业发展需要的地方制度体系。另一方面不断加强民政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今年以来,共审核制发规范性文件24件(含2件市政府发文)。清理2020年4月30日集中到期的27件规范性文件,并对照《民法典》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对照本市公平竞争审查要求,全面清理并严格审查我局起草、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共120份,均没有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截至2020年12月,市民政局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75件(其中以市政府名义发布14件),有力保障了民政各项业务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四)持续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民政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
1.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制定市民政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制发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意见。完善行政处罚统一文书范本和制作指引,起草行政许可统一文书范本和制作指引,做好案例编撰工作,加强对区民政局执法工作指导。做好市民政局执法公示平台数据更新工作。
2.不断健全民政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制定《社会服务机构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规定(试行)》《社会团体、基金会日常监管与行政处罚工作衔接规定(试行)》。2020年10月和12月,由执法总队会同业务部门、辖区民政部门等,分别对养老机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殡葬领域专项执法行动。
3.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印发“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在全市民政系统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养老、殡葬等领域进一步研究制定随机监管实施细则,组织开展随机监管。
4.开展全市民政系统执法案卷评查。对执法案卷中存在的证据材料、文书、送达及归档规范性的问题,指导相关部门做好整改,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5.做好行刑衔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加强与驻局纪检部门的联系沟通,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
6.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起草制定我局法律顾问管理规定,进一步提升兼职法律顾问对本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参与度。目前市民政局局有兼职法律顾问2名,公职律师5名。
7.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新上岗人员执法证培训,加强执法证全过程动态管理。目前我局共持有执法证126张。举办2020年度民政系统法治培训班和2020年度民政综合执法实务培训会。
(五)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
制定《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梳理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七个方面、27项重点任务并细化任务分工表,各项工作推进良好。
1.简政放权方面。依法对民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目前核定行政权力共259项。牵头推进困境儿童关爱保障“一件事”,积极协助推进“公民身故”“廉租住房”“助残扶残”等6个“一件事”工作。
2.规范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聚焦民政涉企监管领域,出台《关于本市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办法》、修订《上海市殡葬服务单位年度验审办法》,研究起草养老机构登记备案、监督管理、信用监管等制度文件。在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养老机构、婚介机构、殡葬代理、慈善信托等领域积极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建立完善推进民政“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汇聚市区两级民政部门监管数据10000余条。
3.拓展和优化民政公共服务方面。民政公共服务事项拓展增加至45项。13项民政高频个人事项实现“不见面”办理。全面完成民政领域“两个免交”。积极推进“互联网+婚姻服务”,自2020年9月1日起,本市户籍市民可选择使用身份证、户口簿等电子证照或者实体证照办理婚姻登记。
4.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报请市政府印发《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承担本市加快发展康复辅具产业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建成上海市康复辅助器具创新产品体验馆,进博会期间召开第三届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论坛,推动全市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2020年新增80个社区租赁服务点。会同市市场局出台婚介机构企业登记实施办法。全面完成本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截至2020年9月底,本次117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和205家区级行业协会商会全部完成脱钩任务。会同相关部门严格规范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为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出台《关于开展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完成对市、区两级68家行业协会商会2019年以来收费情况的抽查。
5.积极承担全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有关工作。一是推进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发挥对“一网通办”托底支撑。截至目前,全市共有287个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含分中心),共受理190个事项,业务总量约1619万件。二是深化“社区云”平台建设。依托社区治理主题库建设,完善“社区云”平台各项功能,为居村依法自治共治、依法协助行政事务提供智能化支撑。协助推进居村层面业务系统整合,全市近20个延伸至居村委使用的业务系统整合归并到“社区云”,实现统一入口。基本完成“社区云”数据初始化工作,全市16个区222个街镇(包括工业园区、开发区)6206个居村(包括筹建居村),共采集房屋信息1000余万、比对录入社区居民(含村民)信息2700余万(去重后人口信息2300余万)。
(六)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对民政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1.严格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遵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规定。制定《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在局长办公会议审议低保调标、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调整等议题时,邀请相关基层工作同志、专家学者、社会组织和居民代表等列席会议。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制定《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对我局2010年以来共计3545份历史文件进行了公开属性认定工作。2020年全年通过“上海民政”官网公开政府信息2186条。针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对应发布政策解读共计19份,均采用多元化解读形式,其中视频解读3份,图形解读4份,表格解读2份。
2.依法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局主要领导为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形成了“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处室具体抓、办公室协调抓”的工作机制。2020年,我局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31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39件(主、合办60件,会办79件),政协提案92件(主、合办45件,会办47件);两项合计:主、合办105件,会办126件。目前,除2件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在办理期限内外,其余代表建议和提案均已按期办结。没有不满意件。
3.严格落实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制定《上海市民政局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全面规范内审工作。启动建设“市民政局审计信息跟踪管理系统”。加强对审计结果的运用,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财务主管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处室、单位考核的内容。
4.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局长信箱、网上信访、纪检举报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及时调整发布民政系统信访分类处理清单。2020年已受理办理信访复查复核9件。2020年度,我局“962200”服务热线共处理话务15.6万个,其中承接“12345”转派工单和转接电话1.8万个,政务类事项抽样回访按时办结率为100%,诉求解决率为94.68%,市民满意度为92.55%。
5.履行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2020年至今,受理5件行政复议案件、被申请行政复议2件,行政诉讼应诉案件4件,无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七)加强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1. 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印发《关于在全市民政系统组织开展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上海市第三十二届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宪法进社区”主题日活动,对全市将近400名社区基层骨干人员、社区代表等开展《民法典》《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培训。举行新录用公务员宪法宣誓仪式。结合民政民生、社区治理、居民自治和《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宣贯、《未保法》解读等内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2.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制定印发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工作方案,提出10项具体举措。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在上海民政官网开设专栏宣传《民法典》,召开《民法典》新闻通气会。社会救助、基政区划、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婚姻登记、社工志愿、社会组织等领域结合业务实际开展了形式各样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3. 组织开展《婚姻法》颁布70周年普法宣传活动。与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纪念婚姻法颁布70周年法治宣传活动通知》,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婚姻法出台70周年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成功举办《婚姻法》颁布70周年征文活动。
4. 加强以案释法。发挥民政执法总队平台优势,梳理编写相关案例上报民政部,并选取执法典型案例汇编成册后印发各区民政局。
(八)不断探索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1.支持局管社会组织参与民政领域社会治理创新项目,11家局管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民政服务、社区服务等民政领域的社会治理创新工作。
2.推进基层社区建设。推动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的若干意见》。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开展农村社区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对本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工作开展综合评估。申报青浦、奉贤、嘉定、金山四个区的各1个村为2020年度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单位。
3. 稳步推进民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梳理市民政局2020年度信用“三清单”,民政信用数据目录增加至159项。开展民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思路研究。初步构建养老、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三大民政业务领域信用体系。推动养老机构、殡葬服务、社会组织、志愿服务、婚介机构等领域制订信用监管实施计划。贯彻信用修复有关要求。协调解决婚姻登记数据、社会组织法人登记数据等与本市信用平台的互通共享,推动落实有关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在执法规范化建设、基层执法能力提升、监管机制创新等方面,仍有改进提升空间。下一步,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通过务实举措,不断推进加强民政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