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6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2026-08-14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6-0004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组人发〔2026〕6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和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本市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上海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通知》(民函〔2026〕36号)、《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6〕63号)等文件精神,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联合举办2026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架构

  本次大赛为市级行业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主办,共同组建大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协调、组织管理。大赛组委会按不同竞赛项目设立赛事执委会,各赛事执委会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民政局相关业务指导处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日常管理和实施仲裁工作。

  大赛由上海市养老服务发展中心、上海市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承办,具体落实本次大赛的技术支持单位和技术专家等。

  二、项目设置

  本次大赛共设置3个比赛项目,其中,正式比赛项目1项,为养老护理员(三级),单人赛项;展示型比赛项目2项,分别为婚姻登记(颁证)员(单人赛项和团体赛项),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办事员(单人赛项和团体赛项)。

  三、报名条件及参赛方式

  (一)报名条件

  正式比赛项目参照国赛参赛要求,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满足以下条件:参赛人员为累计从事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的在职职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已取得申报资格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参赛资格审核,全日制学习时间不算作工作年限。

 (二)参赛方式

  正式比赛项目面向本市16个区和市级养老机构。参赛选手由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相关单位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推荐选拔及报名初审工作,遴选出高水平、高素质的选手组队参加初赛,每个区可选派参赛选手8名,市级养老机构共可选派参赛选手16名。养老护理员赛事执委会办公室负责参赛选手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

  展示型比赛项目的选手按照竞赛主办单位制定的竞赛技术标准的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报名、组队并参赛。

  四、组织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组织方式

  正式比赛项目采用按参赛成绩配发证书方式组织,实行初、决赛制,初赛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可配发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决赛阶段由赛事组委会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及以上的知识和技能为标准,结合国赛有关形式和本市行业实际组织命题并向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大赛排名成绩按初赛成绩40%与决赛成绩60%的比例计算确定。参加决赛的选手成绩名次需排在未参加决赛的选手名次前。

  展示型比赛项目参照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实际要求,编制技术文件、竞赛方案,组织比赛命题。

  (二)时间安排

  大赛采取分散办赛模式,根据各赛项的竞赛计划,拟于8月起在各赛场举办,于10月底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奖励措施

  (一)奖项设置

  1.个人奖。养老护理员决赛设个人金、银、铜牌各1名,优胜奖若干名;婚姻登记(颁证)员决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各1名,优胜奖5名;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办事员决赛设个人一等奖15名、二等奖30名、三等奖35名。组委会向获奖选手颁发奖状、奖金,向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个人奖金分别不高于以下标准:金牌(一等奖)10000元,银牌(二等奖)6000元,铜牌(三等奖)4000元,优胜奖1000元。对获得养老护理员赛项金、银、铜牌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以及金牌获奖选手的指导教练,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对在各赛项决赛阶段获得第一名且符合相关条件的选手推荐作为“上海民政工匠”人选。

  2.团体奖。婚姻登记(颁证)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办事员2个项目另设团体奖,婚姻登记(颁证)员团体赛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组委会颁发奖状;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办事员团体赛设一等奖4个、二等奖8个、三等奖9个,组委会颁发奖状,向其他参赛团队颁发参赛证书。

  3.其他奖项。对各赛项获得优异成绩的选手指导教练、在竞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相关单位、个人等,由大赛组委会视情予以通报表扬。具体奖项由各赛事执委会另行确定。

  (二)证书配发及晋升

  养老护理员竞赛项目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配发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获得决赛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本市相关规定晋升技师(二级)或高级技师(一级)。配发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符合条件的,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婚姻登记(颁证)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办事员系展示型竞赛项目,不涉及证书配发。

 六、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通过初赛或推荐的方式,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赛,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参赛工作。各比赛项目专家团队、技术保障团队要发挥专业优势,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完成各项办赛任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发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做好选手备赛、参赛的全过程宣传,充分展示民政人才风采,大力弘扬工匠精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大赛经费支出要按照规范、节约的原则,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各级民政部门可结合实际情况,为办赛、集训及组队参赛工作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2026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执委会成员名单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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