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 2026-03-13 )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6-00019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 文件编号: | 沪民法发〔2026〕1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
为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服务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打造高品质的民政服务品牌,在各单位自主申报、区民政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标准化试点”等11个项目为2026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自2026年4月1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止。
二、市民政局将统一组织标准化工作培训,对试点工作进行辅导。各区民政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培训、指导等支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专题研讨,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三、各试点单位在开展试点期间要严格按照标准化试点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在期满前对照评估标准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向市民政局申请验收。
四、试点期满,由市民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评估标准组织验收。
五、对试点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各区民政局、市局各有关处室要适时总结和复制推广,并推动制定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附件:2026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项目名单
上海市民政局
2026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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