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6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6-03-10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6-00016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办发〔2026〕3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2026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已经市民政局第六次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民政局

2026年3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6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之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民政部决策部署,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着力推进民政系统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全力打好治本攻坚收官战、动态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夯实基层安全管理基础,以高水平安全保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

1.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采取“第一议题”、中心组学习、专题研讨、集中宣讲、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及时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切实用以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意见》《上海市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十五五”规划》《上海市应急管理“十五五”规划》《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五五”规划》及民政规划相关内容,继续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纳入各级干部培训内容和学习清单,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2.压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上海实施细则,各级班子成员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工作分工加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问题,将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纳入向上级党组织述职的重要内容,将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干部谈心谈话、巡察监督和提醒重要内容,将安全风险防控重要工作列入督查督办事项。各单位(机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3.强化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安全生产“四类清单”》,各行业主管处按照明确的责任、权力、监管、任务四类清单,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各机构一条一条对照、一项一项落实;同时,要推动职责边界模糊的领域明确责任主体,形成条线贯通、部门协同的工作闭环。各区民政局参照市局“四个清单”,对辖区范围内的民政服务机构履行好行业监管责任,督促指导街道(乡镇)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

4.推动主体责任和全员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单位(机构)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推动建立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清单;继续推动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强化机构内部安全生产职责,把责任措施落实到具体场景、具体点位、具体人,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工作重点,推进专项整治落地见效

5.持续推进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对照民政部下发的五个《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相关行业主管处可结合实际,研究细化相关行业领域应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或工作指引,规范行业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检查1次,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属地政府、民政部门,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管控风险。

6.狠抓消防领域安全专项治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加强民政与消防救援部门的沟通协作,持续加强养老机构经营性自建房存量安全隐患整治,全面应用“养老服务云监管”平台和移动端,落实问题隐患的闭环整改。持续推进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范三年行动等各类专项工作。加强装修装饰、环境绿化、水电作业等小施工、小项目的安全管理,严格施工审批、持证作业、现场管理,明晰各方责任。持续巩固畅通消防“生命通道”行动成果,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特别是人员密集型机构(场所)全面自查自纠,对各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等违法行为有效治理、动态清零。

7.加大燃气安全治理力度。各区民政局联合住建、市场监管、公安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加强街(镇)协调联动,对辖区内民政服务机构的餐饮场所开展经常性的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燃气报警装置、燃气罐(液化石油气瓶)储存等问题,可采取安全督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形式,年内至少开展1次专项排查,切实拧紧燃气“安全阀”。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强燃气安全管理,督促每月至少进行1次燃气使用情况自查,定期进行管道清洗和维护,确保燃气泄漏报警等各类燃气设施设备正常使用。

8.大力推进安全设施设备补短板行动。指导督促各民政服务机构,依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从建筑防火、疏散救援设施、消防设备器材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补齐短板弱项。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升级燃气安全设备,全面排查机构燃气灶具,确保厨房灶台自动灭火装置应装尽装。聚焦配电箱、控制柜,加强电气设备定期维护保养。全面开展有限空间辨识,规范设置警示标识标牌,健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台账。

三、强化制度落实,推动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提质增效

9.抓好经常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上海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指导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和各民政服务机构运用《上海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实操手册》开展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市局各直属单位每季度进行1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场所,每月进行1次检查;组织各类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排查,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排查整治,坚持以小看大、防微杜渐,切实改小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落实领导带队安全督查制度,优化“分区包干”安全检查督查机制,聚焦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和特殊敏感时段组织开展安全督查检查。

10.巩固日常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继续加强电动自行车常态化安全治理,督促各民政机构设置专门充电区域、配齐消防器材,杜绝私拉电线、违规搭建充电棚(房)等行为。持续推动厂房仓库、出租租赁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会同住建、消防救援等部门联合开展消防安全动态评估、分类治理。常态化巡查高层建筑的外墙施工、内部局部装修改造等消防设施设备及日常安全隐患,确保其符合消防、结构安全双重标准。定期分析研判电梯、电动车辆、火化炉等特种设施设备安全风险,加强日常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拆除等全过程管理。

11.抓好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和重要敏感时期,突出养老、救助、儿童福利、精神卫生、殡葬服务等机构,组织专项安全分析研判,开展针对性排查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聚焦台风汛期、高温酷暑、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强化对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殡仪服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多渠道普及消防安全、防汛避险等知识,提前做好防汛救灾、防暑降温、用电安全等准备工作,尤其要加强流浪乞讨等临时遇困人员救助管理和高龄独居困难老年人关心关爱,守住民政领域安全底线。

12.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建立常态化联合检查机制,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存量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行清单制管理,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分级管理和分类整治,推进重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推动安全风险隐患动态清零。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巡查、月检查”制度,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加强行业管理和综合监管,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强化属地管理责任。

13.推进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行政检查以及暗访、督查、指导等形式,指导各区民政局对辖区内养老机构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养老机构的消防审验、备案全覆盖排查,对无法进行消防审验的,进行第三方评估。加强市民政局所属部分单位以及高层民政服务机构(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着力加强消防控制室建设和管理,积极配备持证值班人员。

四、聚力强基固本,持续夯实基层安全管理基础

14.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坚持“全员覆盖+重点强化”,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上海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实操手册》以及相关规范标准,面向基层安全管理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以及各业务条线的有关工作培训。各区民政局至少组织1次所属区域民政服务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工作培训;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加大全员安全生产培训频次,重点培训消防控制室操作、风险隐患识别和排查、应急处置等知识和技能,提升安全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能力。

15.推进民政领域安全文化建设。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抓好安全生产科普宣传教育,形成常态化宣教模式。以河北承德国恩老年公寓火灾事故为鉴,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重点场所张贴醒目的操作规范和宣传标语、警示语,不断增强单位所属人员的安全防范知识和防范意识。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与应急宣传教育基地联动,积极参与“安全体验日”“市民开放日”等活动,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16.常态化组织应急演练。指导各民政服务机构完善、细化本单位应急预案,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岗位人员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等职责,确保预案符合实际场景,确实管用实用。推动各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无脚本”双盲演练,年内至少组织1次疏散逃生演练,让全体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有效应对。加强演练的评估、总结,形成安全应急演练长效机制。

17.织密安全监督网络。继续做实做细检查指导、通报反馈、约谈督办、评估惩戒“四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安全工作落地落实。推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建立与消防、燃气、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的联合督查检查机制,不定期开展跨部门联合检查。鼓励各民政服务机构引入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每年开展1次全面安全评估,重大隐患及时向民政部门报备。推动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畅通职工监督渠道,鼓励干部职工争当单位内部安全隐患的“啄木鸟”和“吹哨人”。

18.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值班工作和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有关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及重要活动期间,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值班带班、值班员在岗值班制度,遇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向行业主管处和市民政局值班室报告情况,并快速妥善处置到位,密切关注有关舆情风险。要高度重视值班队伍建设,强化要素保障,不断提升应急值守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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