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2023-10-27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3-0007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组人发〔2023〕20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加强本市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助力上海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大赛有关安排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3〕280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为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同时作为“2023年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国赛”)的全国选拔赛。项目包括养老护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项目等级为高级工(三级),均为单人赛项。

二、组织机构

竞赛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成立市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组织管理。组委会按不同赛事(项目)设立赛事执委会,各赛事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指导处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市级赛组委会的组织架构,设置市级赛初赛(区级赛)组委会和执行机构。

三、参赛资格

基本要求参照国赛,须在本市民政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符合相应竞赛项目参赛要求中的工作年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详见各赛项实施方案附件2—4)。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参赛。

各区民政部门各赛事(项目)组织执行机构负责本区参赛选手资格审核工作。

四、竞赛形式

竞赛分为市级赛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各竞赛项目分别执行《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假肢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矫形器装配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标准,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方式,通过相应等级技能评价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的职业技能证书(详见各赛项实施方案附件2—4)。

五、竞赛奖励

(一)职业技能证书核发及技能等级晋升

职业技能证书核发。养老护理员、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竞赛项目均采用按参赛成绩取证方式。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养老护理员竞赛项目和假肢装配工、矫形器装配工竞赛项目的选手所获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由上海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上海市康复器具协会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负责发放。

(二)奖励措施

1.按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各项目决赛阶段的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以及“上海市高校优秀毕业生”等,上述第一名获奖选手的指导教练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

2.对在市级赛决赛阶段获得相应名次的优胜选手按规定授予“上海市民政系统(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市级赛决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优胜奖若干名(不超过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选手人数)。市级赛组委会向获得个人奖的选手颁发奖状、奖金,向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奖金分别不高于以下标准: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胜奖1000元。奖金根据有关规定发放。

市级赛组委会按规定从市赛暨国赛选拔赛的获奖选手中,选拔若干名优秀选手作为国赛上海参赛队队员。

4.对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有关奖项或者予以表扬。具体奖项由各赛事执委会另行确定。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执委会成员名单

2.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专项)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3.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假肢装配工专项)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4.2023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矫形器装配工专项)暨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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