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 2022-11-14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2-00110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组人发〔2022〕17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上海民政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助力上海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民政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安排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海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沪人社职〔2022〕188号)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共设置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4个竞赛项目,对应高级工(三级)等级,且均为单人赛项。其中: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孤残儿童护理员3个竞赛项目,同时为“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以下简称“国赛”)的全国选拔赛项目。

二、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为市级行业性职业技能竞赛,由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举办。成立市级赛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竞赛组委会按不同赛事(项目)设立赛事执委会,各赛事执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相关业务指导处室,具体负责竞赛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照市级赛组委会的组织架构,设置市级赛初赛(区级赛)组委会和执行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三、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基本要求

养老护理员竞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原则上应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申报条件相关要求报名参赛。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等国赛选拔赛项目的参赛选手参照国赛有关要求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参赛条件在各赛项的实施方案中公布(详见附件2—5)。参赛人员须为在本市民政行业从事相关工作,符合相应竞赛项目参赛要求中的工作年限,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刻苦钻研技术,勇于创新。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以及已取得“全国技术能手”申报资格的人员不得参赛。

(二)市级赛初赛(区级赛)参赛队组成要求

各区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协会和单位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好市级赛初赛(区级赛)竞赛选手的选拔报名和竞赛工作,确保选拔出高水平、高素质的选手参加市级赛决赛。

各区民政部门各赛事(项目)组织执行机构负责参赛选手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三)市级赛决赛参赛队组成要求

参加市级赛决赛的选手通过市级赛初赛(区级赛)产生。市级赛各赛事(项目)执委会负责参赛选手报名资格的复审工作。

四、竞赛标准及内容

各比赛项目以《殡仪服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遗体防腐整容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1年版)》《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的知识和技能要求为基础,并结合本市行业实际情况命制竞赛试题及评分标准。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合并计算总成绩。

五、竞赛组织方式

大赛分为市级赛初赛(区级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各参赛单位通过选拔等方式,按参赛名额遴选参赛选手组队参赛。结合实际情况,各比赛项目采用参赛成绩取证或参赛名次取证方式组织竞赛。决赛原则上11月底完成。

六、竞赛奖励

(一)职业技能证书核发及技能等级晋升

1.职业技能证书核发。养老护理员竞赛项目采用按参赛成绩取证方式。初赛阶段可直接采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式进行选拔,成绩合格的参赛选手可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决赛阶段由相应执委会按照竞赛技术标准并结合实际自主组织命题并组织比赛。

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竞赛项目,采用按参赛名次取证方式。决赛成绩排名前5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加权后均在60分以上)的选手可获得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技能等级晋升。按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50人的项目,或者按参赛名次取证方式组织且决赛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项目,决赛阶段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晋升技师(二级),其中已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可晋升高级技师(一级)。决赛成绩排名前1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且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项成绩加权后均在60分以上)且已具有高级工(三级)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选手,可按规定晋升技师(二级)。晋升后的职业技能等级不超过竞赛前所持职业技能证书等级的两个级别。

殡仪服务员、遗体防腐整容师竞赛项目由市殡葬行业协会负责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选手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孤残儿童护理员、养老护理员竞赛项目由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负责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选手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奖励措施

1.按参赛成绩取证方式组织且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50人的,或者按参赛名次取证方式组织且决赛实际参赛人数不少于30人的,各项目决赛阶段的第一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可按有关规定优先推荐申报本市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以及“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等。

2.对在市级赛决赛阶段获得相应名次的优胜选手按规定授予“上海市民政系统(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3.市级赛决赛设选手个人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名,优胜奖若干名(不超过排名在参赛人数1/2以上选手人数)。市级赛组委会向获得个人奖的选手颁发奖状、奖金,向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奖金分别不高于以下标准: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胜奖1000元。各承办单位通过单位自筹和社会赞助方式落实奖励奖金。

市级赛组委会按规定从市赛暨国赛选拔赛的获奖选手中,选拔若干名优秀选手作为国赛上海参赛队队员。

4.对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组委会颁发有关奖项或者予以表扬。具体奖项由各赛事执委会另行确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培育选拔人才。要以职业技能竞赛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把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作为培育和选拔技能人才的重要载体和关键抓手,精心组织、统筹部署,“以赛练兵、以赛选才、以赛展才”,带动民政行业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不竭动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民政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竞赛组委会、各执委会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各项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实施等环节工作,确保竞赛活动公正、安全、有序、高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化小单元、做小规模、减少聚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各项赛事工作。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负责各赛项的牵头联系;各赛项的业务指导处室负责赛事的组织指导和日常管理;计划财务、新闻宣传等综合处室负责赛事的相关保障等;局直属机关党委要指导各相关基层党组织把参赛工作同模范单位创建结合起来,同工匠、大师的培育选树结合起来,久久为功,持续锻造技能人才的向心力。各区民政局要健全机制,做好国赛选拔赛项目的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三)整合多方资源,提高办赛质量。要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办赛,提升竞赛保障、赛事服务的水平。要落实经费保障,规范竞赛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竞赛的组织和指导,营造公平、公正的竞赛环境。要突出技能人才在民政行业领域的主体地位,以技能竞赛为抓手,为民政技能人才脱颖而出搭建平台、提供舞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打造民政领域高水平、有特色的品牌赛事。

(四)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根据办赛规程,明确宣传重点,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弘扬职业文明和民政工匠精神,保障宣传实效。对技能竞赛中涌现出来的优秀技能人才,要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晋升职业技能等级,激励更多民政人才刻苦钻研技能,施展才能,传承技艺。要广泛采用公益宣传、社会宣传、网络平台、宣传手册等载体,开展系列宣传、重点报道,持续在全社会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民政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执委会成员名单

            2.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殡仪服务员专项)暨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3.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遗体防腐整容师专项)暨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4.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孤残儿童护理员专项)暨第十一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5.2022年上海市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养老护理员专项)实施方案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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