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1-03-12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1-00039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办发〔2021〕6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上海民政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本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上海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进一步加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能力,围绕“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重大风险有效防控、责任体系日趋完善、安全管理精细精准、安全基础更加牢固”五项工作目标,突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强化依法监管、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确保全市民政系统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为上海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卓越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提供坚实保障。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

(一)完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按照政府主导、行业监管、分级负责的原则,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权责分明、整体有序、坚强有力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二季度前,各区民政局、市局机关各行业主管处室,结合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对2020年制定的本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和职责区分作专项梳理并进一步修订完善;市局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安全生产的领导分工和相应的工作机制。新成立的局属单位,要完成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的制订。

(二)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定期研究和专项研判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在定期研究上,每季度市、区两级民政局党组(党委)会或办公会、均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阶段性安全工作专题例会。局属各单位、机关各业务主管处室党委(支部)会或工作例会参照执行;专项研判上,重点围绕年度重大活动、重要假期和时间节点或突发安全事故,组织专项研判,分析形势、任务,明确措施、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形成工作闭环。

(三)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把检查督查作为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和任务落实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年内,具体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抽查。年内,适时安排两至三次由市局领导带队,各相关业务主管处室具体负责的巡查,重点检查各区、局属单位内重点行业领域,部分民办养老服务机构;二是抓好2021年度国务院消防安全工作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并配合完成检查;三是继续聘请安监部门第三方专家组开展“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式突击抽查和“回头看”检查,重点检查隐患整改情况,适时在安全工作培训会上点评剖析,同时逐一指导相关单位即时开展整改。各区民政局、各行业主管处室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短板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

二、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四)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压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各区民政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上海《实施细则》《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职责任务。各级党委(支部)主要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其他领导干部要牢记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及监督管理相关职责。

(五)注重压实主体责任。一是督促履行法定责任。要督促相关行业系统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生产安全典型事故警示教育,做到“一家出事故、万家受教育”,坚决杜绝停而不整、查而不改。三是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要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三、突出安全生产重点防范

(六)构建安全风险防控网络。着力加强安全风险辨识、预警预测和联防联控能力。一是加强值班值守。严格落实《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管理的通知》相关规定,坚持重要时间节点及节假日领导24小时带班、在编干部职工轮班、应急抢险抢修队伍定人定岗、信息及时报送等制度。二是完善应急预案。要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台防汛、冬春火灾防控、突发事故等,修订各项安全应急方案,形成针对性、操作性、系统性强的方案计划体系。要结合重大任务、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应急演练活动,检验方案计划的可行性,提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完善处置机制。以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和组织救援为目标,推进完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七)加强重点行业(部位)安全管理。严格依法依规,加强重点行业(部位)安全管理。在行业上,要突出社会救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机构、殡葬服务机构、在建工程施工管理等重点行业。在部位上,要重点关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车辆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操作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管控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年内,市局安委会将组织开展《社会福利机构消防安全十项规定》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各类公(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各区民政局也要结合区域实际组织检查。

(八)注重重要时期安全风险管控。结合年度阶段工作特点规律,加强重要时期安全风险管控。一是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要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严格遵守国家及市防控领导小组发布的一系统指示、规范和工作流程,以严而又严、实而又实的工作标准,抓好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防疫防控各项工作。各区、各单位要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精准防控各项措施,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台。要落实“四早”措施,聚焦养老、儿童、殡葬管理等民政服务行业,确保万无一失。二是夏季防汛防台期。防控期为6月下旬至9月上旬。市局安委会将修订《上海市民政局防汛防台工作预案》,各区、各单位也要组织修订本地区、本单位相关预案。要突出办公(出租)房屋、变电房、排水泵房等重要部位,加强建筑外立面各种空调、广告牌、各种用电设施设备的检修,防止高空坠物、漏电等安全问题。三是冬春火灾防控期。防控期为12月初至3月底,要科学预判预警,重点管控并纠正消防设施缺损、疏散通道阻塞、私拉乱拉电气线路、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燃放烟花爆竹等安全问题,严格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安全疏散条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关键环节。

四、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九)扎实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上海市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加强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一是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市、区民政局各直属单位要建立每季度隐患排查机制,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分析和治理。各行业管理处(科)要督促本行业、领域单位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二是组织事故隐患定期排查。各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定期进行7个方面的事故隐患排查,每季度,根据本单位实际组织部分内容抽查,每半年组织一次普查。三是科学组织事故隐患定级和处置。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按照《上海市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行定级,并建立台帐,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责任人员、所需经费和物资条件、时间节点、监控保障和应急措施。

(十)严密组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民政部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通知精神,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活动。三季度,按照“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原则,组织民政系统重点行业开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专项行动,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坚决遏制生民政领域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针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即查即改,并建档、挂牌督办,确保一个不漏的整改,对有关执法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督办事项、执法指令等要盯住不放,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逐一销号。对疏于管理存在较大隐患或已造成严重损失的有关责任人,要坚决按有关程序追究责任。

(十一)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和服务对象风险防范意识,广泛普及安全生产和自救互救知识,深入推进各类服务机构安全健康发展。2021年6月,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月”活动,具体活动要求将专项下发通知。

五、切实打牢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十二)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本市全社会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同业务学习相结合、同安排部署工作相结合、同服务基层相结合,做好全覆盖。要组织全员观看2020年度上海市安全生产警示片和事故案例教育片,深化案例教育和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知识。要广泛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宣传周”等专题的宣传活动。以“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核心,以促进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为重点,实施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安全知识普及教育,增强安全意识、知识和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十三)进一步抓好能力培训。按照分层分级原则,年内市局安委会将以提高业务能力为目的,举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班,拟邀请市消防局、市安全生产协会专家授课,机关处室内勤、各局属单位安全干部参加。同时,加强安全志愿者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充分发挥协同安全管理作用,全面提高局属单位人员的安全素质。鼓励各区、各局属单位针对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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