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 ( 2021-03-09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1-00034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法发〔2021〕4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市局各有关处室,市殡葬服务中心、市福利中心,各试点单位:

为落实《2021年上海民政工作要点》(沪民办发〔2021〕2号)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在服务于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不断提升质量民生,在各区民政局和市局有关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上海市第二社会福利院等12家单位为2021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确定上海现代公益研究院、长宁区新泾镇绿园新村第八居委会的“社区社会工作标准化”为2021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执行时间原则上为1年,自2021年3月1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止。

二、市局各有关业务部门、各区民政局要加强对试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做好培训、指导等支持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专题研讨,深化服务,确保试点示范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各单位在开展试点示范期间应认真组织实施,并在期满前开展自查,自查合格后向上级主管部门书面申请验收。

四、试点期满,由市局标准化工作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和专家,参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评估标准组织评估验收(评估标准另发)。

五、对试点示范工作中取得的成功经验,市局各有关业务部门、各区民政局要适时总结和复制推广,并推动制定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名单

2.2021年上海民政系统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名单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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