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推广“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的通知 ( 2020-07-31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0-00103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计发〔2020〕33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为强化落实“管理精细化、服务精准化”的要求,2018年6月起,市民政局牵头启动了“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建设,理顺财务内部控制体系资金发放的重要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推广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的重要意义

“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的建设应用,是市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多部门深入贯彻市委“大调研”活动、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的流程再造和管理转型,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是提升民政资金风险防控能级的重要支撑。在平台推进落实过程中,市领导高度关注,各部门也大力支持、积极参与。市纪委监察委将其作为侵害群众身边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的实事项目督查督办,市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银行、区财政、审计等部门确保平台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二、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的设计原则和流程

“上海市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应用了“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制衡原则,将政策制定、对象审核和资金发放三个环节分别设置在市级、街镇和区级三个层级,将原“区级指导”环节改变为“区级发放”,使三个层级之间相互制约,形成监管闭环。

具体操作流程是,先由街镇在业务系统完成民政对象的资格和待遇审批,后将发放明细表自动推送至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通过代发银行对对象信息进行校验。校验结果反馈至街镇确认无误后,转由区民政局复核,并统一将相关资金直接打入民政对象的个人账户。同时,基于“审核权与发放权分离”的原则,平台设有“差异项预警”机制,对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特殊情况、账户异常等,系统会及时发出预警。区民政部门接警后,必须第一时间督促街镇完成修改补录,再按审批结果统一发放资金。

三、全面推广民政资金监管平台的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全力推动平台应用。要落细工作举措,梳理数据核查清理、调整财政保障体制、平台模拟运行、正式上线发放等各阶段工作任务,形成更加清晰工作推进表。

2.落实全覆盖工作要求。要严格落实通过民政资金内控监管平台发放资金的要求,确保2020年11月30日前,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重残无业、特殊救济、支内回沪”等六类社会救助资金纳入平台审核发放。此项工作已纳入市对区民政局年度工作评估重点项目。

3.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已上线发放的区要用好平台,要继续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做好校验、复核、发放等日常工作。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约束机制,防止新问题的产生和老问题的回潮,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4.积极探索平台推广运用。各区民政部门可结合自身实际需求推广平台应用,拓展个性化功能。下一步,市民政局也将探索将各类资金包括个人类补贴资金、机构类补贴资金等,全部纳入该监管平台统一发放。 

 

2020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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