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及基本指标等有关事项(试行)的通知 ( 2011-10-27 )

索取号: AA9116003-2011-028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沪民计发〔2011〕102号 公开类别:

各区县民政局: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实施公益招投标的意见》,为了更好推进社区公益服务工作,规范预算编报,市民政局制定了《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就有关目录及相关基本指标(试行)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范围

根据福彩公益金“扶老、助残、济困、救孤”的宗旨,上海市社区公益服务项目目录共分列23个具体项目,对过去年度已经实施招投标的社区公益服务项目,按受益人群、项目目标、项目服务主要内容、项目服务单价等进行了梳理,在先后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提炼而成,其中扶老类8个、助残类5个、济困类6个、救孤类4个,作为2012年市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选择和编报预算的依据。

二、项目基本指标

为规范预算编制和项目经费支出,确定了项目人员服务经费基本指导价和项目参考价。

(一)非全日制服务人员工资:不低于11元/小时/人,不高于20元/小时/人.

(二)志愿者补贴:一般不高于50元/天/人,其中车贴不高于25元/天/人,饭贴不高于25元/天/人。

(三)非全日制社工工资:社工员不高于25元/小时/人,初级社工不高于30元/小时/人,中级社工不高于45元/小时/人。

(四)专家培训讲课费:一般为200~300元/小时(单次受益人数不得低于50人)。

(五)其他:各类服务经费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六)项目参考价:详见具体项目目录。

三、目录使用要求

(一)严格控制目录范围。各区县民政局在申报2012年公益金预算时,可以根据社区实际需求,从目录中精选项目。

(二)严格执行项目基本指标。预算要按照基本指导价的要求编制,不得随意变更标准,对确需变更个别项目标准,要书面说明详细事因。

(三)严格控制项目成本。预算编制要明确项目受益人群、最低受益人数、服务的主要内容,根据项目基本指导价、具体服务人次、频次,并对照项目参考单价进行项目编报。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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