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0-04-23 )
索取号: | AA9115003-2020-001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沪民社工发〔2020〕1号 | 公开类别: |
各区民政局:
现将《2020年上海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3月17日
2020年上海市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要点
2020年,按照国家民政部和上海市民政局总体要求,继续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社工专业服务水平提升;以《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贯彻实施为统领,依法推进本市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完成公益基地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上海“公益之城”建设。
一、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工作。做好考试宣传动员工作,鼓励社区工作者、民政系统工作人员以及其他领域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并鼓励相关专业机构做好考前辅导培训工作;引导通过水平评价考试的社工做好证书登记和继续教育;组建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启动首次高级社工师评价工作。
二是加强社工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研究出台本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办法;开发社工继续教育课程;统筹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社会工作项目,协调完善各领域社工岗位培训。
三是加强社工高级人才培养。继续实施上海市专业社会工作高级人才第三期的培训,启动第四期的培训,制定课程体系和培训方案,遴选第四期学员。
二、进一步推动社工专业组织发展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能力建设。支持市社工协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工作者注册登记、继续教育行业管理制度;加强对有关区的指导,争取实现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全覆盖;促进市、区两级社工协会联动发展。
二是推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研究制定《本市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认定标准,在政策扶持、资源链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加大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三、深化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发展
一是开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完善老年人、残疾人和儿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开展专题调研,检查沪民福发〔2016〕6号文件落实情况,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支持市社工协会建设儿童福利社工专委会。总结提炼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经验,积极配合有关处室制定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政策文件,推动“桥计划”在全市分阶段实施。继续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参与社区治理试点,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探索社会工作参与城乡社区建设的推进路径。
二是做好对口援助工作。继续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支持社工机构参与国家民政部“三区三洲”社会工作扶贫项目,总结提炼社会工作参与脱贫攻坚经验;开展上海社工应急服务团能力建设,组织动员专业机构和社工积极参与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团应急服务能力。
四、优化社会工作保障体系
一是加强社会工作宣传。继续实施《直通990》“社工分享计划”,利用国际社工日等重大节日,加强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启动“社会工作本土化实践”系列丛书编纂,扩大上海社会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力。
二是做好对专业社会工作的表彰激励。支持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开展上海市社会工作优秀项目、优秀案例、优秀人才评选活动。支持上海社工品牌建设和推广。
三是加强社工理论和实务研究。开展《“十四五”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研究。继续做好多领域社会工作的试点总结、模式研究,加快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经验模式在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应用。
五、贯彻落实《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
一是依法履行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市区两级民政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志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志愿服务组织管理,加强志愿服务行政执法力度,为志愿服务搭建更多平台,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
二是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统计和发布制度。做好2019年度本市志愿服务信息统计发布工作,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统计发布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志愿服务领域相关规范标准的制定和发布。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团队)管理的若干意见》、《〈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实施细则》、《志愿服务协议示范文本》、《居、村委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指导意见》等配套文件。
六、推进公益之城建设
一是推进公益基地创建工作。完成2020年度创建万家公益基地计划,支持示范性、创新性、可复制推广的公益慈善和志愿服务项目常态长效开展,营造“人人公益,处处可为”的浓厚公益氛围。
二是推进公益护照申领工作。继续完善优化“公益上海”平台,实现公益慈善志愿服务动态记录。探索长三角区域志愿服务一体化工作。
三是推进公益顾问制度。对照“十个一”的目标,全面深化公益服务体系建设,动员社会力量积极投身公益,梳理公益顾问制度实施效果,加强公益顾问培训,培养公益人才,培育公益项目,优化公益服务。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