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0年上海市民政行业(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的通知 ( 2020-10-30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0-00128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殡发〔2020〕4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相关区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引导民政职业技能人员钻研业务、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根据《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十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民职鉴发〔2020〕2号)的总体部署,为做好本市民政行业(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组织实施,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上海市民政行业(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主办,市殡葬服务中心承办、市殡葬行业协会协办。为做好技能竞赛的相关工作,成立市民政行业(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附件1),下设办公室,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具体负责竞赛活动的筹备及组织协调工作。为维护竞赛秩序,由市民政局直属机关纪委加强对办赛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比赛活动公平、公正。

二、参赛选手

以符合参赛条件的相关区民政局为单位组队参加全市竞赛,每个区限组1支参赛队。每支参赛队由领队(1名)和选手(不超过10名)组成。

(一)参赛人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参赛人员为从事公墓服务工作的在职职工;

(三)参赛队成员优先考虑公墓服务相关专业(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等)毕业生,且工作满2年以上。

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竞赛。

三、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暨选拔赛的时间安排根据第十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的要求确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最终选拔出4名选手参加全国竞赛。

竞赛活动期间,在上海市殡葬服务平台开设线上“云课堂”,通过线上分享专家精品课程、解答专业知识,丰富本市公墓从业人员的理论及实操专业知识,提升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竞赛形式与内容

竞赛依据《公墓管理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20年版报批稿)三级/高级工及以上基本要求及公墓管理服务业务相关标准规范,结合当前公墓服务行业发展的需求,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设备)、新技能及职业道德等相关内容。

竞赛考核内容分“墓地管理”和“骨灰管理”两个部分,采取方案设计与操作技能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方案设计(含个人职业能力展示内容)按照COMET职业能力测评的综合案例分析形式进行,选手根据典型案例解答要求进行笔试(开卷方式);技能操作重点考核参赛选手的操作执行能力、知识应用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

五、竞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竞赛选手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个人设一、二、三等奖,分别为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六名;团体设优秀组织奖若干。

(二)奖励办法

1.个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组织奖由市民政局颁发获奖证书。

2.获得个人一等奖并符合推荐条件的选手,由市民政局推荐,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可优先申报“上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3.获得个人一、二、三等奖的选手,市民政局授予“上海市民政行业技术能手”称号。

六、有关要求

(一)相关区民政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要通过技能竞赛活动激励广大职工爱岗敬业,苦练技能,人人争当技术能手,推动建立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的长效机制,促进民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二)相关区民政局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做好本区竞赛选手的选拔工作,确保高水平、高素质选手顺利参赛,并及时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参赛选手登记表(见附件2)。

(三)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技能竞赛的有关情况,及时报道优秀选手的先进事迹,营造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做好防疫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各项工作,各参赛代表队员自比赛前14天起,不得离开本市,并做好健康监测。

 

附件:1.2020年上海市民政行业(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组委会名单

2.2020年上海市民政行业(公墓管理员)职业技能竞赛暨第十届全国民政行业职业技能竞赛选拔赛选手登记表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8日 

 

联系人: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  鲍洁

电  话:2311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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