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上海市2020年清明期间预约祭扫工作的通知 ( 2020-03-19 )
索取号: | AA9113003-2020-001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沪清明办〔2020〕2号 | 公开类别: |
各区清明节工作指挥部,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
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今年清明期间倡导市民不前往现场祭扫。对个别确需现场祭扫的市民,实行限流、分时、定量预约祭扫,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同时,满足个别市民现场祭扫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约时间
自3月26日8点起,由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提供清明期间(3月28日至4月12日)所有时段的预约服务,每天分为8-10时、10-12时、12-14时、14-16时4个时间段。
二、预约方式
个别确需现场祭扫的市民,通过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微信公众号的预约祭扫功能,自行或由亲属朋友代为预约,登记个人信息后选择祭扫日期和时段,预约成功者最多可携4位亲属同行。
三、预约人数
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应根据本单位疫情防控需要和安全保障实际能力,科学确定清明期间(3月28日至4月12日)的每日预约人数(不得超过单位当日最大承载量),按照限流、分时、定量原则做好预约和保障服务。
四、祭扫须知
预约成功者依照预约确定的时间,出示电子预约凭证、“随申码·健康”绿码入园,并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全程戴好口罩。如遇限流需要排队,应保持距离,耐心等候。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今年清明期间不提供“短驳车”服务。
根据《上海市公墓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禁止在公墓内燃烧锡箔、冥币、纸钱、纸扎等迷信用品和燃放烟花爆竹”,为推进殡葬改革和移风易俗,今年清明开始,全市殡葬服务单位全面实行“无烟祭扫”,市民可通过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方式进行祭扫。
五、落葬须知
确有落葬需求的市民,应事先与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进行电话预约并确认,各公墓应严格控制落葬参加人数,每户不超过10人。
各经营性公墓(骨灰堂)确定预约祭扫人数时,应优先考虑并满足市民参加落葬需求。
上海市清明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8日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