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清明前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的函 ( 2019-03-22 )

索取号: AA9113003-2019-001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沪民殡〔2019〕1号 公开类别:

市委宣传部:

为确保本市清明祭扫活动的安全有序,引导市民错峰出行,文明祭扫,特商请贵部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纳入3、4月公益宣传内容,协调上海电视台,于3月21日至4月6日期间,通过新闻综合频道《新闻报道》栏目,滚动发布便民提示信息。

滚动字幕为:今年清明祭扫高峰集中在3月30、31日、4月5、6、7日的8:00—11:30,建议市民选择公共交通错峰出行、文明祭扫。

特此函商。

2019年3月12日

(联系人:梁扬 电话:62526547、1801708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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