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23-05-19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3-00043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婚发〔2023〕2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
为切实解决当前婚姻登记管理服务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提高窗口服务效能,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周六办理离婚业务
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办理离婚业务的基础上,自2023年6月3日(周六)起,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全面实行周六办理离婚业务。各区要做好人员、设备、信息系统等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率。
二、规范婚姻登记办理时间
全市各婚姻登记机关周一至周六服务时间为上午9:00—11:30或8:30—11:00,下午13:30—16:30或13:00—16:00。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服务时间段。对于工作时间内到现场办理的群众不得拒绝办理,不得推诿扯皮、要求当事人到其他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三、优化婚姻登记预约工作
针对群众反映的登记申请预约难问题,结合实地调研,听取意见,统计分析各区窗口数、一季度预约量、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后可能增加的办理量等情况,指导各区根据实际,合理设置日常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低额度、高峰日结婚登记线上预约最低额度、以及离婚登记申请线上预约最低额度。各区在严格执行基础上,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预约额度,上不封顶,同时要继续接受电话预约,确保现场直接办理,实现多渠道分流。针对线上预约爽约情况,预约系统将增加取消提示功能;对1个月内连续两次线上预约爽约、且在到期前24小时内未主动取消的申请人,系统将限制其在1个月内的线上预约功能,同时提示当事人仍可电话预约或现场办理。各区应为当事人提供相关办理服务。
四、加快配置自助照相机设备
针对群众反映的办理婚姻登记照片拍摄不便、需要“往返跑”等问题,各区要加快购置自助照相机,确保年底前配备到位,尽早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拍照服务。针对各区反映婚姻电子证照无照片、婚姻电子档案制作需人工贴照片再扫描上传等问题,自助照相机配置到位后,市民政局将会同各区加大信息化改造力度,尽快实现与婚姻登记信息系统联通、联动,以便进一步完善婚姻电子档案和电子证照,提高工作效率。
五、统筹做好各项服务保障
各区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大兴调查研究工作,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加强服务保障,认真落实上述各项工作。一是加大资源调配力度,科学预判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量,做好人员、场所、设备等方面的应对准备。及时跟进婚姻登记信息系统使用情况,建立与技术团队的实时沟通解决机制;二是加强人员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提升业务技能,推进结离婚登记业务“全岗通”;三是加强协调沟通,强化各区之间经验做法的互鉴交流,及时向市局反馈有关意见建议。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