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第六轮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 ( 2026-02-09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6-00012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区发〔2026〕2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实施办法》(民政部第28号令)有关规定,行政区域界线实行每五年一次联合检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本市将于2026年组织开展第六轮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简称界线联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检任务

(一)完成本市36条区级界线联检任务(含三交点),确保界线走向清晰,界桩管护完好。界线名称和联检牵头单位见附件1。

(二)完成本市第六轮区级界线界桩联检资料的立卷归档和上报工作。

二、联检内容

(一)实地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及其两侧相关的地物、地貌,填写界线联检记录表(见附件2),对变化的地物、地貌组织进行修测;

(二)实地检查界桩及其方位物,填写界桩联检记录表(见附件3),清除界桩周围杂草、遮挡物,并用红漆对界桩文字进行描绘,对损坏的界桩进行修复;

(三)跨界建设有关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的情况。

三、进度安排

(一)2026年3月底前,制定联检实施方案,报送市民政局备案;6月底前,完成联检内业、外业工作;9月底前,上报联检工作报告。

(二)联检形成的实施方案、会议纪要、检查及修测记录、联检工作报告以及界线联检记录表、界桩联检记录表、界桩成果表、界桩登记表、照片等资料,按照界线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立卷归档。2026年10月底前,联检档案资料(包括电子档案)报送市民政局区划基层处。

四、联检费用

各区民政局实地踏勘、界桩维修和重新埋设等经费由毗邻双方民政局承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联检组织领导。落实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制度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法定职责,各区民政局应及时向区政府报告联检工作,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配合,切实落实联检任务。联检牵头单位负责起草报送实施方案、联检工作报告,做好联检资料立卷归档与报送;配合单位要积极协作,共同完成联检任务。

(二)抓实界线宣传工作。加强界线管理法规政策宣传,提升边界群众界线管理意识。有条件的区可深挖边界历史沿革、文化故事与特色风貌,因地制宜打造界线文化墙、文化桥、界桩观景台等文化载体,推动界线宣传与旅游资源开发融合发展。

(三)深化平安边界建设。各区结合联检完善平安边界联席会议机制,推进基层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双方应秉持“实事求是、顾全大局”原则,及时稳妥协商解决,切实维护勘界成果。日常工作中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源头预防、就地化解矛盾纠纷,不断提升界线管理效能。

 

附件:1.第六轮区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任务和牵头单位

2.行政区域界线联检记录表

3.行政区域界桩联检记录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26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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