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25—2030年)》的通知 ( 2025-09-28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5-00060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养老发〔2025〕12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
现将《关于深化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的实施方案(2025—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深化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的
实施方案(2025—2030年)
为做好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深化建设工作,健全老年认知障碍支持网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到2030年实现全市老年认知障碍社区干预机制全面有效建立,认知障碍老年人及其家庭在社区普遍能便捷获得支持关爱,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市基本建成,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快健全三级老年认知障碍支持网络
建立健全市级指导、区级赋能、街镇支持的三级支持网络。三级之间各有侧重、上下衔接、高效协同,通过人才队伍引领、资源链接转介、多元服务递送等共同推进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
(一)建设市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指导中心
依托市民政局职能单位,建设市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指导中心(以下简称“指导中心”)。指导中心加强认知障碍社区服务的规范引领,研究明确非药物干预等服务标准;开展认知障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训一批专业的管理人员、照护人员、风险筛查员等核心工作者,组织专家交流指导,搭建服务机构、创新项目的交流展示平台;依托“上海市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建设认知障碍服务管理模块,实现数据汇集、资源共享、信息发布等功能。
(二)建设区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赋能中心
各区可依托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赋能中心(以下简称“赋能中心”),有条件的区也可独立设置,到2027年,实现本市各区全覆盖。赋能中心应为街镇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支持中心(以下简称“支持中心”)赋能,协调区内医疗卫生、养老服务、公益慈善等资源,为支持中心提供资源链接和扶持;对支持中心开展定期评估指导,做好工作成效的总结、交流和推广。有条件的赋能中心可拓展发挥认知障碍老年人日间照护功能,为辖区认知障碍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
(三)强化街镇级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支持中心
进一步强化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支持中心功能,充分发挥其基础平台阵地作用。支持中心的空间设计及场所设施应符合认知障碍友好化理念,主要提供科普宣教、风险筛查、非药物干预、资源链接转介、家庭支持等服务。有条件的支持中心可参与推动社区公共环境改善,如增加公共空间的引导性标识、打造认知障碍友好小区等。围绕科普、筛查、诊断、干预等领域,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支持中心智慧化场景落地,实现智慧筛查、脑健康在线训练、智能设备辅助干预等功能,开展老年期认知障碍风险预测、智能诊断、远程监测等服务。
二、完善全链条老年认知障碍服务体系
认知障碍友好社区深化建设阶段应完善涵盖“科普宣教—风险筛查—非药物干预—资源链接转介—家庭支持”的全链条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专业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一)科普宣教
支持中心应加大科普宣教内容和宣教工具的推广使用力度。制定年度宣教计划,明确宣教内容、时间、对象和方式等。充分利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长者食堂、老年活动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服务站、农村示范睦邻点等老年人经常活动的场所,开展科普宣教。鼓励通过开辟科普知识专栏、设摊宣传、开办讲座、网络科普、组织主题活动、编制科普短剧、举办展览、打造科普文创等多种方式,创新开展宣教,将宣教对象从老年人逐步扩大至各年龄段人群。至2030年,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其家庭对认知障碍友好社区项目以及认知障碍科普知识的知晓率达到80%。
(二)风险筛查
支持中心应运用科学抽样方法选择筛查对象,提高老年人筛查覆盖率,至2030年,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愿筛尽筛”,优先满足高龄、孤老、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纯老家庭等老年人的筛查需求。建立支持中心、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共同参与的认知功能筛查机制,统一使用“忆守沪”小程序开展规范化筛查;加强筛查数据的管理和应用,结合医疗机构对筛查数据出具的健康处方,做好服务对象“一人一策”的服务对接,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非药物干预服务;对初筛结果异常的,转介到医疗机构开展进一步的评估检查。建立“初筛—复筛”的动态跟踪筛查机制,为有需要的老年人定期进行复筛。
(三)非药物干预
支持中心应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结合老年人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非药物干预方案,注重服务的可行性、实效性和连续性,明确干预方式、服务时长、服务频次、服务周期等,做好干预数据的收集分析、干预效果的前后对比评估、干预服务的持续改进。探索智能设备在非药物干预中的应用。支持中心主要提供兜底性、基础性干预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普惠性、市场化的干预服务。
(四)资源链接转介
各区民政局应联合区卫健委建立转介资源清单,做好养老机构认知障碍照护专区、认知障碍友好社区、专业认知障碍日托、家庭照护床位、医疗卫生机构等资源的联动,明确转介路径和工作机制。支持中心应根据区级转介资源清单做好转介服务对接,公布认知障碍资源地图和服务清单,形成个性化转介方案,为老年人提供在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下的转介服务,并做好转介服务个案的管理和跟踪。
(五)家庭支持
支持中心做好认知障碍家庭需求评估,每年为至少30户家庭提供稳定的家庭支持服务,对其进行数据建档和跟踪服务,为有需要的家庭照料者对接心理支持资源。鼓励各支持中心为认知障碍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或链接相关资源,培育认知障碍老年人家庭互助支持团体,组织家属分享交流活动。做好实用型家庭支持工具的推广和使用。依托“老吾老”家庭照护能力提升计划,加大对认知障碍老年人照料者的培训赋能,每年为不少于50名认知障碍老年人的家庭照料者提供培训。依托适老化改造、适老化产品以旧换新工作,引导、帮助和支持认知障碍老年人家庭开展无障碍改造。
三、加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氛围营造
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各街镇充分结合“敬老月”、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时间节点和日常工作推进,开展认知障碍友好的理念宣传、知识宣传、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增强对认知障碍的了解、理解和接纳、关爱。
市、区民政局应加强资金保障,积极筹措社会公益慈善资金,支持专业人才建设、机构培育、品牌项目打造和各类服务开展;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凝聚一批认知障碍友好志愿者和友好单位。市民政局通过项目化方式,鼓励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相关工作创新,及时总结推广创新成果;每年组织统一的认知障碍护理员培训,研究制订相关服务标准和规范。各区民政局应经常性开展工作指导和监督管理,鼓励各支持中心交流创新;加强认知障碍照护、干预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培育,为其提供场地供给和赋能指导等支持,推动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