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老吾老计划”工作的通知 ( 2023-10-31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3-00075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养老发〔2023〕17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要求,为提升家庭照护能力、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性作用,本市继续开展家庭照护能力提升项目(简称“老吾老计划”),为失能老年人的家庭照顾者提供照护知识与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及服务机构,采用多种方式为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提供持续性支持服务,缓解此类家庭的照护压力,并形成一定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各区民政部门应充分调动街镇乡积极性,争取将该项服务覆盖至所有街镇乡。

二、项目范围

结合前几批试点的评估情况,经各区推荐,2023年度“老吾老计划”在本市215个街镇乡及金山高新区、奉贤海湾旅游区、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莘庄工业区开展(共220个申报单位,名单附后)。各申报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合适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承接项目实施工作。

三、项目周期

本轮“老吾老计划”项目开展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服务内容

1.以照护服务为核心内容,为社区轻度失能失智老人及其照护者提供家庭照护能力提升辅导。服务对象不少于300人,可采用小组或小班的形式,每组(班)不超过20人,授课时间不少于5课时。

2.以健康养护、心理疏导为核心内容,搭建自我预防体系,为社区潜在被照护对象开展实训。服务对象不少于60人,每组(班)不超过20人,指导培训不少于10课时。

3.对服务对象家庭提供居家照护入户指导服务。服务对象不少于45户,每次入户指导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户指导次数不少于10次。

五、课程安排

1.集中授课与实际操作课程。在心理辅导、照护技巧、康复技巧、健康管理等课程基础上,可适当扩大课程设置范围,根据服务对象特点相应增加疾病防控知识、危机干预、适老化产品和康辅器具运用以及涉老家庭相关安全常识等方面的教学内容。

2.对潜在被照护对象及其家属开展心理减压、健康风险防范等课程与服务。

3.入户指导科目内容与集中授课、实际操作科目内容相结合,评估家庭的服务需求,根据评估结论提供相应的个案服务。

六、承接机构要求

1.资质要求。承接机构需具备法人资格和专业照护能力,其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明确的经营范围、业务范围应符合服务提供要求,确保其设施运营及服务提供合法依规。

2.设施要求。承接机构在服务落地社区须有正在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如长者照护之家、日间服务中心等,并以此作为服务输出基地开展相关培训。

3.人员要求。实施团队应有持证养老护理员。同时应有专业社工(社工师或社工助理)、心理咨询师、康复师、营养师、医务人员等其他有资质的人员参与,且上述人员种类不少于3类,每类工种不少于1人。

4.落地要求。承接机构须在落地申报单位的指导下开展项目,项目服务计划需符合落地社区的实际情况,并能协助社区完善非正式照护体系,提升社区、家庭照护能力。

七、资金支持

市级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共安排2640万元支持本轮“老吾老计划”工作,给予每个申报单位12万元,其中于2023年下拨8.5万,2024年下拨3.5万。主要用于项目的开展、组织实施工作。鼓励各区通过财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对项目提供资金配套保障。

各区民政局应及时将项目资金下拨到相关申报单位,并严格执行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有关规定,加强监管,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公开透明。

八、责任分工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老吾老计划”的管理与实施,对项目开展情况、培训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对项目实施质量、实施效果开展评估与督导。

各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各相关申报单位落实工作要求,做实服务内容,扩大项目覆盖面。

各相关申报单位负责按照项目实施要求,选择合作机构,落实项目内容。

各项目承接机构要制定项目实施与教学计划,开展相应服务。

各相关申报单位和承接机构可根据工作实际适当扩大入户指导范围,增加入户指导服务人次。

 

附件:2023年度“老吾老计划”项目分配表

 

 

 

上海市民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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