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执行标准的通知 ( 2020-07-31 )
索取号: | 0024204128/2020-00100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民政局 |
文件编号: | 沪民养老发〔2020〕19 号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因本市相关社会保障数据发生变化,现就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相关执行标准通知如下:
1.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1240元/人/月执行。
2.本市城乡低收入困难家庭经济状况认定收入标准按2480元/人/月执行。
3.本市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按4080元/月执行。
以上涉及养老服务补贴的相关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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