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广老年人“智能相伴”服务场景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20-07-15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0-00014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养老发〔2020〕16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各相关单位:

老年人“智能相伴计划”,是在老年人日常生活的居家、社区、机构等各种场所和养老服务场景中,应用各类智能化、信息化手段,为老年人提供便捷易用的养老信息资源服务和智能陪伴。近年来,本市智慧养老服务机构与科技企业合作,积极探索老年人“智能相伴”,受到老年人的欢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背景意义

2019年5月,本市出台了《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年)》,要求积极组织老年人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应用。2020年4月,市民政局、市经信委联合发布首批智慧养老应用场景需求,包括“老年人智能相伴场景。

开展老年人“智能相伴计划”,可有效消除老年人“数字鸿沟”,帮助老年人享受现代科技的便利;可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和精神慰籍,促进老年人的社会交往;可广泛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需求,提高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服务对象

“智能相伴计划”面向全市60岁以上的老年人。

三、服务场景

“智能相伴计划”主要在社区、机构和居家等三类场景中,利用电视机、音频设备、触摸屏、机器人等智能化、信息化设备,为老年人提供视频、图像、音频等智能互动服务,让老年人便捷获取养老服务信息和智能陪伴服务。

(一)社区场景。可在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日间服务中心以及老年助餐场所、老年活动室、睦邻点等社区养老服务场所,选择老年人集中活动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展“智能相伴”服务。区域内可配备电视机、智能音响、一体机、触摸屏、陪伴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利用定制开发的老年人访问入口或频道、栏目,采取自动推送或人机互动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方便、快捷地获取养老服务信息和各类视频、音频、文章等精神文化资源。

(二)养老机构场景。可在养老机构内因地制宜设置“智能相伴”服务区域,区域内可配备电视机、智能音响、一体机、触摸屏、陪伴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利用定制开发的老年人访问入口或频道、栏目,采取自动推送或人机互动等方式,帮助老年人方便、快捷地获取养老服务信息和各类视频、音频、文章等精神文化资源;也可在符合机构内部管理要求的基础上,在机构内老年人居室安装电视机、智能屏、智能音箱等设备,帮助老年人方便、快捷地获取养老服务信息。

(三)居家场景。可在老年人居所中依托电视机、智能屏、智能音箱、陪伴机器人等设备,利用定制开发的老年人访问入口或频道、栏目,方便、快捷地获取养老服务信息和各类视频、音频、文章等精神文化资源。

四、服务功能

“智能相伴计划”利用各类智能化、信息化设备,为老年人提供智能养老顾问、养老资讯、视频相伴、养教结合等服务。

1.智能养老顾问。利用电视机、智能屏、智能音箱等设备定制老年人专用入口或频道,智能推送政策信息、生活信息、活动信息等,并依托“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www.shweilao.cn),根据设备位置、用户注册信息等数据,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信息查询和智能推送。

2.养老资讯服务。利用各种智能设备,智能展示和推送本市、各区、街镇、居委等各类为老服务活动信息、养老服务政策信息、各类老年人优惠、优待信息。

3.视频相伴服务。在“智能相伴”服务区域安装摄像头后,可以使用电视等显示设备,与家人、老伙伴、社区志愿者等进行视频聊天,并可进入聊天室参与多人聊天。

4.养教结合服务。老年人可观看“银龄宝典”等养老相关视频讲座,收听养老政策解读、健康知识等语音讲座,让老年人“老有所学、学有所乐”。

五、服务获取

市民政局在上海市养老服务平台(http://www.shweilao.cn)上开通“智能相伴”栏目,提供服务说明、机构及个人用户具体办理流程。

“智能相伴计划”先期推出电视版,后续逐步拓展应用场景和服务模式。市民政局积极推动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资源和加入“智能相伴计划”,为老年人提供更丰富的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积极协调,做好保障。各区民政局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联络,指导与引导各养老服务机构和场所开展“智能相伴计划”;协调提供“智能相伴”服务场地,做好设备安装调试保障,支持“智能相伴”运营单位进入社区。鼓励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利用自有设施场所接入“智能相伴”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服务。

(二)加强宣传,有效推进。各区民政局要利用多种形式,依托养老顾问员、村居委会,积极向老年人宣传“智能相伴计划”,对老年人愿意在家中接入开通和使用“智能相伴”功能的,提供积极指导和帮助。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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