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意见 ( 2001-10-20 )
索取号: | AA9103003-2001-001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沪民老工发[2001]4号 | 公开类别: |
各区县民政局、浦东新区社发局民政处: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发[2001]145号)和民政部办公厅《对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实施“星光计划”请示的函》(民办函[2001]143号)的精神,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实施“星光计划”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上海实施“星光计划”的基本思路是:规范化建设,多样化服务,信息化管理三位一体,把社区建设、老龄工作、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社团管理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整体推进,重点突破。
上海实施“星光计划”的主要目标是:以社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在全市形成遍布社区,层次有别,小型多样,城乡联动的老年服务设施体系,发展内容多样的居家养老服务,培育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成为主要的组织载体,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实现老年服务的信息化管理,把上海社区老龄事业、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化和社团管理的发展推向一个新的水平。
上海“星光计划”实施期为3年(2001年至2003年),第一期为2001年下半年至2002年4月底。
二、实施“星光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社区为老服务设施建设
老年服务设施建设是本市实施“星光计划”的重点,社区老年活动室建设是重中之重。要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以填补空白为主,新建和改扩建相结合,整合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并扶持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政府机构和个人成为服务者和管理者,探索“社会建社会管”、“政府建社会管”和“民办公助”的模式。对社区非政府机构的老年服务设施及其为老年人开展的公益服务,应当一视同仁予以资助。
规范化建设的3年目标是:新建居(村)民委员会老年活动室1000家。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增设老年服务项目。每个街道乡镇都建有养老机构,新增床位9000-10000张,全面完成对建设早、规模小、设施相对简陋、不符合本市建设标准的养老机构的改扩建。
第一期的主要任务是:新建300家老年活动室,其中示范型老年活动室50家;在新建的102家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包括今年上半年已经验收的)增设老年服务项目;在街道乡镇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74家,其中示范型养老机构4家,新增床位3500张。
(二)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多样化服务的重点是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就近、方便地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要加强管理和指导,逐步从“又管又办”转变为“多管少办”,直至“只管不办”。要制定扶持政策,形成、完善社会化、产业化相结合的运作机制。探索为困难老年人和老劳动模范、老优抚对象等为社会作过贡献的老年人,实施向民间组织购买服务制度。
居家养老服务的3年目标是:建成以生活护理、日间照料、紧急援助、心理慰藉等服务为主要内容,住养、日托、上门服务为一体的服务网络。
第一期的主要任务是:在138个街道镇开展老年人的生活护理服务;为1万名老年人安装“安康通”紧急援助呼叫器;并进行心理慰藉等服务的试点。
(三)关于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管理
社区信息化要渗入“星光计划”的每个项目,成为社区为老服务设施的主要管理手段。
信息化管理的3年目标是:在居(村)民委员会、社区老年活动室、养老机构和社区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设施设置网络终端,在街道乡镇增设处理器,全市统一设计管理软件,使社区的社情民意和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各类需求能及时反映,老年人能及时获得服务。
第一期的主要任务是:在实施市政府社区服务信息网推广工程实事项目的基础上,选择4个区进行试点。
三、实施“星光计划”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星光计划”的实施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实践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其重要意义。
“星光计划”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关系到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团管理、社区信息化等多项民政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是构筑新世纪“大民政”新格局的主要内容。它将是今后几年检验各级民政部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主要标准之一,也是考核各项民政工作的综合指标之一。
(二)加强领导
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领导、重视和关心,使“星光计划”摆上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做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助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具体计划,加强协调,监督检查,确保“星光计划”的顺利实施。
为加强对“星光计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已成立了“星光计划”领导小组,由施德容局长任组长,谢黎明、谢玲丽、沈振新副局长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星光计划”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处。各区县民政局可以参照市民政局的模式组成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报市民政局。
(三)制定计划
各区县民政局要根据区县党委和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星光计划”的具体计划,制定计划的要求:一是长计划,短安排,要有三年规划,重点是对第一期的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并对每个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二是切实落实街道乡镇和区县财政的资金,广泛动员社会的参与;三是有重点、有特色,鼓励社会发挥首创精神;四是设施建设和管理运作同时规划,努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进程。
(四)安排资助经费
从今年下半年起,市民政局将福利彩票福利金中的80%用于“星光计划”。今年资金总额约为8000-8500万元,其中,60%以上用于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其他用于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信息化管理,另外还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资助典型和样板。
各区县福利彩票福利金的 80%必须用于“星光计划”,对没有将福利金的80%全部用于“星光计划”的,市民政局原则上不安排资助经费。
区县管辖的街道乡镇应当由区县民政局统一向市民政局申请(不属区县管辖的除外)资助经费。资助经费的使用应当设立专门帐户,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并随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五)加强宣传和监督评估
加强对“星光计划”的宣传,要运用新闻媒体和社区的广播、宣传栏等形式,大力宣传“星光计划”,宣传 “星光计划” 实施过程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同时,还要加强对实施“星光计划”的监督评估,不仅要加强政府的层级监督,还要动员社会参与,特别是发动老年人,对本地区的设施建设和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注:1.只接收对该政策性文件的相关咨询;2.留言时请注明政策性文件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