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深化实施本市“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的通知 ( 2022-02-24 )

索取号: 0024204128/2022-00035 发布机构: 上海市民政局
文件编号: 沪民儿福发〔2022〕2 号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

在2021年上海市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基础上,为深化推进“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困境儿童个案帮扶项目,强化政府的兜底监护职责,抓好项目实施和规范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本市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陷入困境的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具体指:经区民政局审核确认的本市社会散居孤儿、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对象中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经前期排摸,2022年度的服务对象为375名(任务指标分解见附表)。

二、项目内容

1.确定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组建服务执行小组。每名儿童执行小组由1名儿童督导员、1名儿童主任和1名儿童福利社工组成。项目以社会工作个案干预的方式,为本市因家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陷入困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及其家庭提供家庭监护指导、教育帮扶、日常照料、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和社会融入等个性化支持服务。

2.开展入户评估,形成家庭监护支持服务计划书。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完成《困境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形成《困境儿童“一人一方案”家庭监护支持服务计划书》。首次入户评估及评估表和计划书的制定由执行小组,即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儿童福利社工共同完成,并发放《上海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项目关爱手册》。

3.提供家庭监护支持服务。每月实地走访困境儿童家庭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2人,其中执行小组中负责该名儿童的儿童福利社工每次均应上门走访。每次个案会谈时间不少于2小时。服务后,困境儿童监护人在《上海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项目关爱手册》上签字确认。儿童福利社工应及时整理个案服务情况,完成《困境儿童个案服务记录表》和《困境儿童走访情况月度汇报表》。每月支持服务相关数据及时报送区民政局。项目结束时,须完成《困境儿童个案结案报告》。

4.开展集体拓展活动。利用寒暑假、儿童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如成长小组、亲子活动、社区志愿服务、外出参访等各类适合困境儿童参与的集体活动,增加困境儿童认识社会、参与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与机会,每年不少于2次。

5.疑难个案上报处置。在开展个案服务中遇到重难点个案和突发性问题时,儿童福利社工应第一时间报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及其所在社会组织。儿童督导员作为个案负责人,推动疑难个案协调解决,难以解决的报区民政局直至市民政局。

6.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一人一档”档案归档。项目结束时,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及时将儿童档案材料归档,“一人一档”应包含《上海市困境儿童家庭监护支持服务项目关爱手册》《困境儿童个案服务评估表》《困境儿童“一人一方案”家庭监护支持服务计划书》《困境儿童个案服务记录表》《困境儿童疑难个案处置表》《困境儿童个案结案报告》和《儿童保护承诺书》等完整的档案记录。项目完成后,所有档案材料应及时移交区民政局存档。

三、资金保障

从2022年起,根据区级事权原则,“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的项目实施所需资金由各区财政承担,项目资金标准按照10000元/人,主要用于项目前期入户评估、家庭监护支持、集体拓展活动、疑难个案处置、“一人一档”档案建档等费用支持。其他如教育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正、肢体康复等需要链接专业社会资源的,由项目执行小组出具资金申请方案,列入区其他公益支持项目预算。项目完成后,由区民政局进行验收和资金支付。

四、资金监管

各区民政局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及政府购买服务等相关规定,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区财政局要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附件:2022年“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的儿童提供支持服务”项目任务指标分解表

 

 

上 海 市 民 政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2022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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